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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岳阳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印发《岳阳市教育局机关科室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责任分解办法》的通知(岳市教组发〔2014〕10号)

编稿时间:2014-04-08   来源:岳阳市教育局   作者:未知  浏览量:

机关各科室:

现将《岳阳市教育局机关科室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责任分解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岳阳市教育局党组

2014年3月26日

岳阳市教育局机关科室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责任分解办法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机关各科室在认真履行联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抓好本科室干部廉洁自律的基础上,应认真落实本科室业务工作中的廉政建设责任。具体分解办法如下:

办公室                        责任人:刘中华

1.规范公车管理。建立健全公务用车制度,规范派车用车行为,严禁公车私驾、公车私用。加快公车制度改革,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车,降低用车成本。

2.规范公务接待。严禁超预算支出,完善落实台帐管理、定期通报和三联单审批制度,杜绝公务接待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

3.严格规范公款出国(境)等外出学习考察行为,杜绝公款旅游。

4.规范教辅资料征订、发行和工作经费管理。

5.落实机关大宗物资政府集中采购和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

6.组织协调机关党务、政务公开。

7.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规范会议、文件简报、庆典、论坛、研讨会、机关办公用房管理。

基础教育科                    责任人:曹金钟

1.严格执行省、市有关文件,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学校电脑派位、随机编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各种名义办重点班,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2.切实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行为。严禁普通高中超“三限”招生和招收复读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择优招生和择校乱收费行为。

3.按照国家和省、市文件要求,制订《岳阳市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规范中小学教辅资料审定选用工作。

4.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干部评选工作。

5.规范会考组织管理,严肃考纪考风,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6.切实规范市直中小学办学行为,严禁市直学校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和有偿家教家养行为。

7.全面推行阳光招生,规范城区高初中招生管理,制止高中超“三限”招生和初中择优择校招生。

体卫勤管科                        责任人:苏演璜

1.加强高考体育加分项目管理,严格体育高考加分考生的资格审查。

2.规范体育、艺术考试、竞赛管理,确保评优选好公开、公平、公正。

3.制订《岳阳市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规范学校商店、学生食堂管理,严禁利用食堂违规创收和私设小金库。

4.规范勤工俭学收入监督和管理。

职成科                        责任人:李云龙

1.规范职业学校学籍管理。

2.严格规范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审查备案制度。

3.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和各项技能竞赛。

4.规范职业学校招生,严格禁止中介招生和有偿招生等买卖生源行为。

5.加强对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的监管。

教师工作培训科                责任人:陈映军

1.认真抓好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管理和招生考试工作。

2.规范教师培训管理,确保培训计划分配、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等级测试等公开、公平、公正。

人事科                        责任人:潘志扬

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规范局机关和局直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2.严格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规范教师招聘、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特级教师及骨干教师选拔认定等工作。

3.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事先征求纪检监察组织意见的规定。

4.认真落实人事工作公开办事制度。

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责任人:易建国

指导规范学生保险工作。不得利用行政会议、发文件、下指标、排名次等行政行为强制学校组织学生购买保险。

机关党委                       责任人:何坡根

1.抓好机关和市直学校(教育单位)党务公开。

2.规范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3.督促市直教育单位落实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

4.配合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

计财科                         责任人:罗 雯

1.认真落实教育经费预、决算公开和党组集体研究决策制度。

2.按照岳政办发〔2011〕33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未纳入预算的政府性基金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抄报监察审计机关备案制度。

3.规范学校财务管理,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

4.落实公示制度,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

教育建设资产管理中心            责任人:曹  晔

1.按照岳办发〔2011〕39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重大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制度,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项目向市纪委、监察局报告,3000万元以下项目向局纪监室报告,年初报告当年工程项目计划,分项目报告实施情况。

2.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立项、招标投标、项目变更、工程验收等阳光操作,公平、公正。

3.建立《市直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确保对资产置换阳光操作,所获收益全部用于教育基本建设。

审计科                        责任人:宋西华

1.加强对市直教育单位财务审计监督。

2.加强对市直教育系统基本建设(维修)项目审计监督。

3.加强对市直教育系统大额经费支出和经济合同审计(审签)监督。

民办科                        责任人:刘跃华

1.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教育机构)设立、撤并、法人变更等行政许可行为。

2.规范民办学校办学、招生、收费管理,严禁民办学校违规办班补课、买卖生源和乱收费行为。

纪监室                          责任人:童六明

1.建立健全局机关和市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加强对重要廉政制度、重大廉政部署和“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及《岳阳市教育局行政过错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领导干部进行有错无为问责工作。

4.治理乱办学、乱办班、乱招生、乱收费行为。

5.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6.搞好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和重要的非规范性文件廉洁性审查。

督导室(政策法规科)            责任人:周有年

1.规范县级政府教育工作和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教育工作实绩两项督导评估。

2.规范各类评估检查和示范、特色学校认定。

3.督促、检查、指导规范办学行为。

4.搞好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和重要的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教育工会                        责任人:付爱星

1.规范工会会费和救灾、救济资金管理、使用。

2.规范教师假期疗养。

招考办                          责任人:刘益良

1.实施阳光招考,确保各类考试公开、公平、公正。

2.严格各类考试收费管理,严禁考试乱收费。

3.加强考纪考风建设,确保“三杜绝、一减少”,配合查处违纪违规案件。

就业办                         责任人:万志勇

1.规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行为,严禁乱收费。

2.规范国际教育合作交流工作管理。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责任人:甘  峰

1.加强对国家助学金专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2.严格规范国家助学金申报、审核、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助学政策落实到位。

3.加强对国家助学金落实情况的检查,严禁虚报、冒领、骗取国家助学金,配合查处违纪违规案件。

4.认真落实向市纪委报送未纳入预算的专项资金备案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科                 责任人:方全胜

1.严禁在全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

2.规范校车管理,完善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学前科                         责任人:陈泉生

1.公平、公正组织各项公办、民办幼师竞赛活动。

2.规范幼儿园教育教学行为,严禁乱办班、乱收费。

信息科                         责任人:陈和平

1. 及时上报各类信息,确保信息准确真实。

2.加强网络舆情监管,认真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3.利用信息资源,促进廉洁从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