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公益广告宣传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2017-04-28 10:39
浏览量:1 | | | |

各单位:

4月25日上午,全市召开了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动员会,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全面启动。随后,市文明办召开公益广告专题工作部署会,对各部门各单位公益广告宣传提出了具体要求。

市文明办要求各中小学校在校内设立公益广告栏(1.5米*1.2米以上),栏内布设内容要有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教学楼、办公楼、操场等教学场所要布设与环境融合的公益广告和遵德守礼提示牌,每类场所至少2幅,在教师执教场所设立“教师有教师样”公益广告。有LED电子显示屏的学校在电子屏中播放公益广告宣传片,每日累计播放时长2小时,每十分钟播放一次。

请各单位及时落实市文明办要求,市文明办、市教育体育局将于5月8日开始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将进行全市通报。

局文明创建办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