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2011-09-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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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文局、南湖风景区教育局、屈原管理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单位),各相关民办学校:
  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做好节前和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过一个欢乐、祥和、有意义的节日,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现就教育系统做好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执行放假规定。根据上级通知精神,101日至7日放假,共7天。10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各学校要认真执行上述放假规定,禁止成建制补课,禁止教师家教家养,保证广大师生的休息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二、营造浓厚的节日气氛。国庆节前,各学校和单位要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中心城区有条件的单位还可以悬挂灯笼和横幅,摆放鲜花,进行板报宣传等。国庆节期间,市、县教育局机关和学校要悬挂国旗。要按照市委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的通知》(岳办发电〔201121号)要求,周密安排好党代会精神的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要通过形势政策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市五届党代会以来岳阳的变化,岳阳未来五年发展蓝图,真正把师生的思想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把各方面的力量凝聚到实现大会确定的宏伟目标上来。

三、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国庆节前后,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活动要突出爱国主义教育主题,把握正面舆论宣传导向,加大正面宣传教育,同时要厉行节约,做到既隆重热烈又务实节约。各学校要通过举办宣传栏、国旗下讲话、演讲比赛、征文活动等形式,宣传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成就,进一步培养中小学生爱祖国、爱家乡的情感,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要关心爱护西藏班、新疆班等少数民族学生,增进民族团结,增强民族凝聚力。

四、切实抓好学校安全管理。要扎实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各学校放假前要重点对门卫室、校车、学生公寓(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会议室、锅炉房、计算机房和用电线路等要害部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研究解决,不得拖延;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密防范。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尤其要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饮食安全教育,加强自我防范、自救自护教育。要向家长告知学校假期安排,要求家长切实担负起放假期间对孩子生活、学习各方面的照顾、管理责任。假期内,各学校原则上不举办大型活动,如确需举办,应按规定严格报批,并将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到活动的各个环节中。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和演出活动。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要会同当地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妥善做好学生离校和返校的交通安全等工作。

五、维护教育和谐稳定。各单位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采取措施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确保节日期间教育稳定。要加强对机关和学校等重点部门、重点部位和关键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发生暴力恐怖破坏活动。城区学校和单位禁止燃放烟花炮竹。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节日期间信访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要认真做好热点难点问题的排查,做好对重点人员和重复上访者的稳控工作。对一些涉及原民办教师、人事纠纷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疏导、化解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引发突发性群体事件。

六、加强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节日期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门卫管理,杜绝无关人员进入。要加强夜晚巡查,每天要有一名领导负责,昼夜有一名专职值班人员值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对重要情况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迅速启动相关预案,组织救援。对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件情况,影响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或处置不力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各单位请于930日前将节日期间值班安排表及联系电话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联系电话:88055368805517),节日期间每天下午5:00前将本单位情况报市教育局值班室(值班电话:8805518),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各地各学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部署国庆前后有关工作,加强领导,严格责任,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并及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国庆前后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O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