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与管理标准》解读
来源:培管科   2023-04-14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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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市为什么出台《岳阳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与管理标准》?

答:今年4月7日,市教育体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文出台《岳阳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与管理标准》。这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双减”决策部署的一个有力举措,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全市“双减”工作成效,理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体制,促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更好地发挥其公益性属性和补充教育功能,形成校内校外协同减负、合力育人的良好局面,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文件所称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有哪些?

答: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是指利用国家非财政性经费举办,经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在市场监管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面向中小学生开展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线下非学历教育机构。包括体育培训机构、文化艺术培训机构、科技培训机构及其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其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包括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演讲与口才、国学、思维训练、记忆力训练等校外培训活动的机构。

3.在我市举办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对办学场地有什么要求?

答:一是面积和楼层。培训机构的场地面积应与培训内容、规模相适应,满足教学需要,预留安全距离,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部分体育、舞蹈等项目生均场地面积还应提高。同时,办学场所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须在五楼(含五楼)以下,培训场所内一般应分设男、女卫生间。二是场地所有权。举办者以自有场所办学的,应提供办学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以租用场所办学的,应当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租期不少于3年。以居民自建房作为培训机构住所(经营场所)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三是安全保障。培训场地须有房屋建筑验收合格证明或安全检测鉴定报告,应符合国家关于消防、安全、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技术标准,消防还须经住建等部门消防审查验收合格或备案通过后方可使用。四是限制性要求。不得选用居民住宅、地下室、危房、车库、违章建筑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不得在全日制学校或幼儿园场地举办培训机构。另外,办学场地还应布局合理,采光、照明、通风等符合安全标准,应定期进行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

4.近两年,多地发生培训机构“卷钱跑路”群众“退费难”事件,我市有什么防范与管理措施保护消费者权益?

答:一是严格准入。文件明确,在我市举办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办资金不少于50万元,且应以货币形式缴存至监管账户。二是经费监管。文件要求培训机构须缴存风险保证金;将服务预收费纳入政府监管账户,通过全国校外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进行管理;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三是收费管理。文件要求培训机构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及家长购买资料、书籍、辅助工具、器材等商品;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强行集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

5.如培训机构对外宣称,到该机构参加培训就能够顺利入读某优质中(小)学,该培训机构宣传是否属实?

答:该培训机构的宣传属于虚假宣传。文件明确要求,培训机构发布的招生简章应载明机构名称、法人属性、办学地址、办学形式、培训内容、培训期限、招生对象、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内容,不得夸大其词、虚假宣传,不得对升学、通过考试或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不得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刊登、播发培训广告。发布招生简章之后3个工作日内,要报审批机关备案,发布内容应与备案内容一致。

6.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聘用教学人员有何要求?

答:文件明确,培训机构聘用的教学教研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政府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职业(专业)能力证明。文件要求,不得聘用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及相关考试招生机构、相关竞赛组织机构、相关考试(竞赛)命题人员从事招生、教学、管理等培训活动。聘用外籍教师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7.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能不能开设学科类课程?

答:文件强调,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制定与培训项目相对应的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合理安排培训课程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非学科类培训项目中开设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类课程内容。同时,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教学或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

8.培训机构使用的培训材料是自己编写的吗?

答:培训机构可选用正式出版物或自主编写的培训材料,并在招生简章、网站平台上公示。选用正式出版物的,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自主编写培训材料的,应确保编写研发人员符合有关要求,加强编写、审核、选用、备案等全流程管理。培训机构要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对培训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安全性负责,培训机构的培训材料及编写研发人员信息须向相应业务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接受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

9.在保障学生安全方面,文件对培训机构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加强安全管理,将安全注意事项、平面示意图及疏散通道指示图等悬挂在醒目位置,设置醒目的安全指示标志,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配有全方位的监控设备和必要的安全设备,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制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安全预案,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可在开学后),落实各类传染病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