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15年岳阳市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督查评估的情况通报(岳教体通〔2016〕61号)
来源:市教育体育局   2016-07-07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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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教文局,屈原管理区教体局,市直相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湖南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方案(实行)》(湘教发〔2015〕14号)等文件精神,全面、客观评价我市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年度校园足球工作开展情况,市教育体育局于今年4月份组织了专项督查评估。督查评估组通过查资料、看现场、走访抽查等方式,从领导小组、制度建设、校园足球队的组建、训练比赛、场地建设、师资配备、足球课的开设情况、足球融入阳光体育大课间情况等方面全面了解全市校园足球学校工作开展情况。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基本评价  

从整体情况看,我市校园足球的发展是健康的、稳定的、科学的、有序的。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将校园足球纳入到“阳光体育运动”之中。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的学校,利用体育课、大课间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运动会等多种形式开拓校园足球阵地,丰富校园足球的活动形式和内容,进行校本足球教学内容的开发。

2.建立并不断完善中小学相互衔接配套的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竞赛体系。各地把中小学生足球比赛与校园足球联赛整合优化,落实配套活动经费,广开渠道争取社会支持。

3.积极营造有利于校园足球活动开展的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宣传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重要性,宣传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典型和成效,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创造了有利的社会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前提下,我市校园足球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个别学校领导重视不够。主要领导不参与这项工作指挥、不保障经费,组织上不严密,致使校园足球工作开展缓慢、效果不明显,校园足球精神没有得到真正的贯彻,普及措施没有得到真正落实。

2.老师责任心不强。强调困难多、想办法少,致使工作陷于被动,消极应付,影响了全市校园足球健康发展的平衡局面。

3.基础工作薄弱。个别学校对基础工作不重视,场地、师资落实不到位。

三、评估学校结果

1.本次督查评估达到优秀等级的学校有14所学校:平江县新城学校、平江县启明中学、华容县第六中学、岳阳县柏祥镇中心学校、湘阴县南湖中学、湘阴县第一中学、岳阳楼区花板桥学校、岳阳楼区枫树小学、临湘市第二中学、汨罗市体育学校、汨罗市第二中学、云溪区永济中学、岳阳市外国语学校、岳阳市洞氮小学。

2.本次督查评估达到合格等级的学校有20所:平江县城北学校、平江县板江中心小学、平江县安定镇官塘中心小学、平江县安定中学、华容县实验小学、华容县马鞍山实验学校、岳阳县黄沙街镇中心小学、岳阳县鹿角镇洞天观学校、岳阳县筻口镇中心学校、湘阴县滨湖学校、湘阴县城关中学、湘阴县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岳阳楼区岳阳楼小学、岳阳楼区城陵矶小学、临湘市第二完小、临湘市桃林镇浩然学校、汨罗市城关镇第一完全小学、汨罗市智峰乡中心小学、岳阳市长炼学校、岳阳市第一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有关校园足球经费支持的文件精神,市教育体育局对评为优秀、合格等级的学校分别补助6万元、3万元;对代表岳阳市参加2016年中学生足球比赛学校补助2万元。

各地各学校要以本次督查评估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强师资培训,落实场地、经费,推动学校足球运动深入开展,为深化素质教育,提高全民素质作出积极的贡献。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