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举办2016年岳阳市中学生 独唱、独奏、独舞比赛的通知(岳教体通〔2016〕95号)
来源:市教育体育局   2016-11-14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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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屈原管理区教体局,市直各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市一职专,相关民办高中学校:

为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6年湖南省中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的通知》(湘教办通〔2016〕132号)精神,全面深化素质教育,充分展示我市中学生的艺术风采和学校艺术教育成果,经研究,决定举办2016年岳阳市中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市全日制在校高中生(含中职生)。

二、比赛时间

2016年11月23日上午9:00分三个赛场同时开始比赛。11月23日上午8:30前报到,全体参赛选手抽签,确定参赛顺序。

三、比赛地点

岳阳市第七中学。

四、比赛形式与内容

比赛形式为独唱、独奏、独舞。节目内容自选,要求充分展示当代中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时间不超过 5 分钟。独舞可使用伴奏带,独唱只能采用钢琴伴奏或无伴奏,独奏不能使用任何伴奏。

五、参赛办法

以县市区和市直高中阶段学校为单位组队,每队可报领队1 名、参赛学生1—3名(每个类别1名)、指导教师1—3名(每个节目限报1名指导教师)。各单位请于11月18日前将《2016年岳阳市中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报名表》(式样见附件)电子文档报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邮箱:yysjjk@163.com;比赛当天将加盖公章的纸质件交组委会。联系人:廖薇,联系电话:8805675。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六、奖项设置

1.独唱、独奏、独舞分别按照相同的比例设一、二、三等奖;每个类别按分数从高至低顺序确定4—5名参赛选手名单,选送参加湖南省中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

2.优秀指导教师奖:获一、二等奖节目的指导教师(独唱可报一名钢琴伴奏教师)。

七、参赛要求

1.各地、各学校接此通知后,要积极准备,认真组织,确保参赛学生安全往返,按时参赛。

2.参赛期间服从组委会统一部署,听从组委会统一指挥,严格遵守组委会各项纪律,服从评委评判。

3.独舞伴奏音乐一律用U盘拷贝,赛前报到时交组委会,要求清晰度高、无原声的伴奏音乐。

附件:2016年岳阳市中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报名表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6年11月10日

附件

2016年岳阳市中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报名表

单位(公章):                                                           领队及电话:                               

姓  名

学籍号

性别

出生年月

学  校

参 赛 曲 目

指导教师

类  别

备 注

注:1.“类别”一栏选择填写独唱、独奏和独舞;在独奏的“备注”一栏请填写具体的乐器名称。 

2.请于11月18日前将此表电子版发送至yysj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