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教体字〔2021〕14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04号建议的
答 复
霍艳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04号《关于加大偏远山村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支持力度的建议》已收悉,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现答复如下: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们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攻坚克难,努力工作,按时完成了省里下达的任务。截至去年底,全市有各类学前教育机构1263个(公办495个,民办768个),在园幼儿17.54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1.6%,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2.07%,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占比达到88.04%。全市三个占比均超过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幼儿教师持证上岗率特别是保育员持证率跃居全省前列。超额完成了省实事项目11840个公办园学位建设任务,实现了108个乡镇公办幼儿园全覆盖。城镇小区100所配套幼儿园治理全部完成,15所无证幼儿园治理清零。“入优质公办园难、入优质民办园贵”问题正在缓解,逐步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优质、普惠的要求,“幼有所育”正逐步向“幼有优育”转变。《中国教育报》在2021年2月7日头版头条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进行了专题的报道。
针对您提出的汨罗市两个乡村民办园由于幼儿数不足75人,无法被评为普惠园,享受不到国家生均经费的补助政策,生存困难的情况。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岳阳市财政局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岳阳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均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人数做了严格规定,在新的政策出台之前,必须严格执行,不能擅自变动。但您反映的特殊情况确实存在,我们会向上级反映,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那两所幼儿园,经调查都是租用集体资产办的幼儿园。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二部门《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9〕45号)和中共岳阳市委、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工作的意见》(岳化〔2020〕9号,简称“基教十条”)精神,凡利用国有和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原则上办成公办园。我们将督促汨罗市政府和汨罗市教育体育局认真落实有关精神,尽快将利用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收归公办,那样您所提到的两所幼儿园及类似幼儿园就能解除困境,享受国家生均公用经费的补助。
感谢您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10日
承办负责人:程岳华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黄立新 0730-8805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