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的答复
岳教体字〔2017〕4号A类
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的
答 复
陈纯代表:
您在岳阳市人大八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我市残疾儿童学龄前教育的建议》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之人权已成为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共识,而教育则是残疾人通往享有平等人权社会的必由之路。
近年来,我局下发了“岳阳市教育局关于落实《湖南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岳市教发〔2014〕29号),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显著提高。目前,我市共有特殊教育学校6 所,在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就读的学龄前残障儿童134人。虽然,我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对智障、听障、自闭症等残障孩子,能满足家长意愿或监护人意愿,保证随班就读,但由于种种原因,残障学龄前孩子接受教育的机会毕竟少之又少。
为不断满足残疾学龄前儿童受教育需求,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今年5月1日实施的674号国务院令《残疾人教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具备办学条件的残疾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实施学前教育”,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认真落实岳市教发〔2014〕29号文件精神要求,努力争取市政府支持,整合现有市特殊教育学校和市残联康复机构资源创办一所公立特教幼儿园,并将逐步带动其他县区特校举办特教幼儿园(班),鼓励县区有资质的有条件的民营儿童康复机构办成特教幼儿园。
感谢您对我市残疾学龄前儿童教育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7年4月24日
承办负责人:刘志高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 苏演璜8805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