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2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局办公室   2017-07-19 10:54
浏览量:1 | | | |

 

 

岳教体字〔2017〕37号B类

 

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26号建议的

答       复

霍艳代表: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教育的关注与支持,对广大教师和学生的关心与爱护!您在岳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所提的《关于加强幼儿园用电安全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局坚持“积极预防和科学预防”的工作原则,将学校安全作为教育工作的“第一要事”来抓,

组织编写了《公共安全教育图本》,把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防灾意识和应急逃生与自救能力,以及学校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作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幼儿园用电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方面,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在制度上完善。近年来,各级各类幼儿园硬件设施不断完善,各种电器的电容量也不断增加,增加了用电危险。为保证幼儿园用电安全,我们将指导全市幼儿园建立和完善用电制度:一是建立用电安全培训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用电培训和幼儿用电安全教育,不断提升教师幼儿安全用电意识,以便发现隐患时能主动、安全排除;二是建立用电安全巡查制度,不定期对幼儿园电器设备、电源电路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建立用电设施维护制度,将园所用电安全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对全园的用电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

二、在督查中规范。将幼儿园用电安全作为幼儿园安全工作检查和年终评估的重要内容。在平时的安全工作专项督查,特别是在每年的年度办学情况评估检查中,都将幼儿园用电安全列入其中。要求各幼儿园加大用电设施投入力度,从主配电到各分路送配电,直至用电点、均装有电流、短路保护。对线路老化、新增电器设施造成线路凌乱、短路保护设施滞后、消防报警设施不够健全等现象的都要及时处理。对督查中发现的用电安全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三、在准入上把关。2013年12月,我局出台规范性文件《岳阳市民办学校管理暂行办法》(岳市教发[2013]24号),对岳阳市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进行了具体明确,其中对幼儿园生活设施条件方面的要求是所有教学、生活设施须经消防部门检查认可。对用电安全没有达标的,一律不予审批。

岳阳市学前教育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即将拟制,我市将利用此契机与平台,把幼儿园用电安全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用电安全管理,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7年6月20日

 

 

承办负责人: 万五龙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艳  8805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