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09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局办公室   2018-09-11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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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教体字〔2018〕2号B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094号提案的

答    复

马雨慧委员:

您在政协岳阳市八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生育政策调整后解决青年职工后顾之忧的建议》提案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您的建议涉及托管和优质资源问题。

一、托管现状

1.0-3岁婴儿阶段。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社会对幼儿早期教育的日益重视,各类针对0-3岁孩子的早教机构纷纷涌现。但由于目前机制不健全,管理不明确,我省没有出台关于有关早教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办法,因而在早教机构发展中存在管理缺失以及收费乱、价格高等一系列问题。 我市早教的发展也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早教资源不足等问题。

2.3-6岁幼儿阶段。我市有幼儿园1234家,数量上已完全满足这个年龄段孩子家庭的托幼服务。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孩子离园时间比较灵活,老师下班时间一般都会待孩子全部离园。这一年龄段的托管不存在大的问题。


二、资源建设情况

我市自2011年起,实施第一、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来,学前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三年毛入园率、财政投入大幅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幼儿园管理明显加强。截止2017年底,我市有各类学前教育机构1234所,其中公办园277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639所,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园占比达74.23%;全市3-5岁学龄前幼儿188457人,在园幼儿达175529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3.14%,其中,农村地区为79%以上;入园率和普惠性学位覆盖率-“双普”均达到甚至超过省定要求。但仍然存在发展不均衡、师资力量紧缺、公办幼儿园比例偏低,城乡存在差距,特别是公办优质资源相对不足的现实问题。

三、我局将在以下方面积极作为

1.关于学龄前孩子托管方面。已实施的第一、二期岳阳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对3-6岁阶段孩子的托管有比较明确的规定。在即将出台的我市第三个“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12年)中,0-3岁婴儿期的早教与托管内容将纳入其中,就如何加强社区、教育、工商等部门的协调与联动,出台有效的措施与办法。

2.关于资源建设方面。今年,我市第三期《计划》即将制定。您所提的问题与建议,我们将通过《计划》的落实和决择,从以下方面努力改进。一是确定总体目标。全市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2017年,达到93%,2020年预计实现100%的目标。95%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有公办中心幼儿园,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覆盖率达80%以上,形成以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资源充足、公益普惠、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二是拿出具体措施。一方面加强幼儿园规划建设。按照《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市、县两级教育、规划部门要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教育布局专项规划。因学校布局调整撤并闲置的校舍,优先用于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或幼儿教育点。另一方面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并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合理比例,逐步建立政府投入、社会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设立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等奖补。规范学前教育资金管理,中央、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只能用于当年公办幼儿园建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和接受农民工子女幼儿园的补助。再者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按照《幼儿园编制标准》,市直和县市区直属幼儿园逐步配足配齐公办幼儿教师。加大招聘和岗位培训力度,今年将在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水平上下功夫,开展首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园长培训。

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8年4月28日

 

承办负责人:陈  彬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苏演璜    0730-8805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