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教体字〔2019〕10号A类 同意公开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169号提案的
答 复
李红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在提案中提出“提高预防、加大宣传、提升防控、加大保障”等建议,这些建议十分切合当前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的实际。我市有各类中小学及幼儿园约2347所,在校学生80余万人。学校、托幼机构人群密集,容易发生传染病流行,加强传染病防控一直是我们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做好学校卫生工作,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是我们的职责所在。
近年来,市教育体育局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深入开展学校健康教育课程,全面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大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防控工作
依法落实传染病属地管理责任,结合辖区重点传染病和危险因素特点及时开展风险评估,科学制定防控方案,组织部署好防控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了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也成立了以校长为主要责任人的卫生安全管理小组,建立健全了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教育、卫健主管部门提前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重点环节,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在实处。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二、加强沟通协调,完善联防联控机制
教育、卫健等行政部门主动加强沟通与协调,及时通报信息,建立工作机制,形成防控合力。学校和托幼机构在春、秋季开学期间,开展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课堂、讲座、学校橱窗、网络、校讯通、家长会等形式,努力提高师生及家长传染病预防知识知晓率,倡导他们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个人在防病中的作用。强化对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卫生保健工作,开展相关培训和指导工作。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控等安全工作的督查与指导,对未开展自查或自纠措施不落实的学校,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对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等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学校传染病流行等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三、坚持预防为主,切实落实防控措施
各学校和托幼机构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联合印发的《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卫办疾控发〔2006〕65号)及《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年版)要求,制定落实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重点落实好晨午检、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学生健康管理、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健康教育、通风和消毒等制度。要及时发现和报告病例,特别要杜绝学生“带病上学”和教职员工“带病”现象,保证隔离彻底有效。各级疾控机构做好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流行病学监测和病原学检测,特别要做好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的病例监测分析,及时掌握疫情动态,研判可能暴发的疫情,科学制订防控策略,及时培训、指导辖区学校、托幼机构采取针对性措施。研究制订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校园疫情应对预案,一旦发现,立即采取有效应急措施,规范开展现场处置,防止疫情蔓延。发生法定传染病疫情或突出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应在《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时限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四、加大保障力度,提升防控水平。
当前,我市学校传染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但中小学生健康体检一直因为经费问题没有落实。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局多次书面报告申请解决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市直高中阶段全体学生进行结核病筛查等经费。目前,市直中小学入学新生结核病筛查费已经基本落实到位,但体检经费仍存在缺口,各县市区也相应存在这方面的经费缺口。我们将继续呼吁,请求各级政府按属地原则逐步解决辖区所属中小学生的健康体检经费。另外我局根据传染病流行形势和防控工作的需要,联合市卫健部门下发文件、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组织指导学校、托幼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学校第一责任、师生共同参与”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机制的要求,推进加强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管。同时根据您的建议针对一些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管理指导力度,督促学校增加经费投入,全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体育事业的关心、对师生身体健康的关注!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5月8日
承办负责人:陈育文
联办人及联系电话:陈青山 0730-8805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