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19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局办公室   2019-08-28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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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教体字〔2019〕15号A类 同意公开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193号提案的

答     复

 

李娃委员:

衷心感谢对我市教育的关注与支持,对广大教师和学生的关心与爱护!教育是关乎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事业,重视教育是一个民族兴旺发达的标志。近年来,国家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出台了多种优惠政策鼓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开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这种大环境下,我市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始涉足民办教育行业,涵盖了幼儿教育、中小学学历教育、职业技能教育、各类特长培训和文化补习等多个领域。

您在政协岳阳市八届三次会议上所提的第193号提案《关于规范民办教育,建设我市良好教育生态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收费标准过高,家长不堪重负的问题。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第13条规定:“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民办学校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


定的收费项目,综合考虑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自主确定收费标准,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后执行,其中,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应抄送价格主管部门。政府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管。”即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民办学校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综合考虑办学成本、市场需要等因素自主确定收费标准,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后执行。2019年3月7日,湖南省教育厅出台《关于加强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湘教通〔2019〕65号),其中第四条:规范招生收费管理。明确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抄送价格主管部门,公办部门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公办学校以出资、品牌输出或合作办学协议等方式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同,学校名单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按规定程序报价格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同时,无论民办学校在即将进行的分类选择中选择的是营利性和非营利性,都必须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因此,我局将会加强对民办学校收费的指导和监管,确保教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但不提倡豪华奢侈办学。您提案中提到的知源学校从2017年开始,按照省发改委文件精神每期开学收费前将实际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报备,收费标准一直是经县发改局审定批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确保学生和学生家长“明白交费”,自觉接受社会和物价、财政、教育部门监督。

二、关于扰乱招生秩序,破坏均衡发展的问题。不可否认,民办教育发展以来,一些民办学校利用招生政策优势和自身不懈努力成为了优质学校,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审批机关管辖范围内招生比公办学校的就近划片招生还是有一定优势。仍以知源学校为例,2018年秋季招生确实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招生行为,被湘阴县教育局严格监管和严肃问责。2018年下半年,湘阴县出台了阳光招生政策,知源学校的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县阳光招生政策进行,所有来学校就读的学生,都是学生本人和家长自愿填报学校的志愿,没有出现招录被湘阴县其他高中(含农村高中)录取的学生,更没有录取湘阴县普职分流红线下学生的行为。关于民办学校的招生行为问题,2019年湖南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湘教通〔2019〕65号),明确提出: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必须坚持“零容忍、强高压、全覆盖”的态度,露头就打,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扣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2019年4月中、下旬,我市针对全市范围内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开展了关于排查防范民办学校办学风险的专项行动,其中学校的招生行为和学籍管理作为重点排查内容。排查范围以学历类民办学校为主,要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到校逐一进行排查和核实,向举办者宣讲招生政策和要求,并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一定要“减少存量,遏制增量”,并确保坚决不能再有类似问题发生。今年是“办学行为规范年”,我局已将公办和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规范的管理和监控列入重点工作。

三、关于公办老师在民办学校任教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我省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第六条规定:切实保障民办学校教师的合法权益,允许教师在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合理流动。鉴于此,2012年,湘阴县委、县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支持和促进民办学校发展的政策,为知源和城东学校安排了一定比例的公立教师支教。同时,在民办学校支教的公立教师,其财政所发的工资绩效,全部返还了财政,支教教师的工资绩效完全由学校支付,到民办学校支教的公立教师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民办学校没有选择权。这种民办学校存在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的现象,为在我市主要以湘阴县比较突出。省教育厅即将出台相关文件,对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的比例和年限进行具体明确。

四、关于教育风气难树立,立德树人遭质疑的问题。诸如您提案中所提到的一些学校不规范的招生行为和教师师德滑坡的现象不同程度地现实存在,影响了民办教育的整体形象。关于民办学校不规范的招生行为的整治和措施已在本文第二部分中回复。

关于民办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问题。2014年3月,我市出台了《岳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岳市教发〔2015〕14号),从师德教育、师德目标、师德管理、师德行为和责任追究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制定了《整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实施方案》,重点督查学校违规补课,教师家教教养,乱收费等有违教师职业道德的突出问题。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广大教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要突出师德师风。教师是立校之本,师德是教育之魂。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下,民办学校要拥有优秀的教师十分不易。对家长来说,择校最大的吸引力不是有一流的大楼而是一流的管理和一流的师资。结合您提案中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固基强筋:一是公办民办同步开展创优评优活动,以先进促规范,分年度开展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十佳)班主任、优秀(十佳)校长、师德标兵、师德优秀集体、最美乡村教师表彰活动;二是加强教师培训,定期开展道德讲堂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要求新教师入门培训师德教育内容不少于10个学时,在职教师每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师德教育内容不少于10个学分。三是强化执纪问责。对照“日常行为十严禁”、“从教行为十不准”,采取教师自查、学校清查、逐校排查等方式,梳理突出问题。要加强开学初、期末、节假日等重要时段节点频发易发师德问题的防控。

再一次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注教育,同时也欢迎今后对我市教育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5月6日      

 

 

承办负责人:万五龙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 艳  0730-8805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