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20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局办公室   2019-08-28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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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教体字〔2019〕25号A类 同意公开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205号提案的

答     复

 

陆敏刚委员:

您在岳阳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建议》巳收悉。我们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校园欺凌暴力现状的确堪忧

1.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可以用“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来概括。从数量上看,违法犯罪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从蔓延程度看,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结帮成伙,同一类案例在某一地区迅速蔓延开来,重复发生,团伙犯罪愈演愈烈。另外,校园欺凌手段花样多,围殴、扒衣、扇耳光、拍裸照等等,情节恶劣。一些青少年作为施暴者,毫无羞耻和怜悯心,更有甚者,还将欺负他人的视频传到网络上,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2.青少年犯罪和校园欺凌行为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其原因既有社会、家庭等方面的客观因素,又有青少年自身生理、心理方面的主观因素。从主观上看,青少年处在长身体、长知识,人生观和世界观逐步形成的时期。他们思想认识上渐趋成熟,敏感好奇,富于想象,喜欢模仿,但辨别能力差,以致在追求新奇刺激面前,极易受不良影响而导致违法犯罪;从客观上讲,一是家庭教育的缺失。大部分家长对于孩子的成绩关注度很高,却忽视了孩子的思想品德教育及心理成长教育,对于孩子的法治教育更是少之又少。根据多份未成年人社会调查评估报告显示,大部分犯罪的未成年人家庭状态不健全,父母外出务工或离异,让青少年从小就缺乏来自家庭的法治启蒙教育。这种情况在农村尤为突出。家庭教育能力的弱化,不少家庭缺乏应有的教育子女的知识和意识,缺乏科学的教育子女的方法,或过分溺爱或简单粗暴,使青少年受不到良好的教育,得不到应有的关怀,使他们过早地到社会上寻求消极的东西来弥补心灵空白,以致误入歧途。二是学校教育的失误。当前,有些学校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和法治教育不够,导致许多青少年学生缺乏正确的理想信念,缺乏普通的法律常识,不知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头脑中没有辨别是非的标准,不懂法、不知法,也就谈不上遵纪守法,导致青少年不知法而违法犯罪。有些学校以成绩的好坏来评定一个学生的好坏,对成绩差的学生缺乏管理,甚至不愿管理,任意伤害其自尊心,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最终脱离学校,走上犯罪道路。

3.当前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现状。经过“一五”至“七五”的普法教育,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广大青少年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意识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普遍增强。但作为教育主阵地的学校往往更多注重学业成绩,片面追求升学率,法治教育不受重视。虽然目前已将法治教育内容纳入了相应的教学课程,但有些学校的法治教育往往局限于课堂教学,教育内容和形式上空洞单一,教师多采用照本宣科式教学方法,不结合实际案例,缺乏生动性,学生的吸收效果便大打折扣。

二、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学

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1.创新教育机制。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教育行政部门将密切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加大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领导力度,形成党委政府领导、校长主管、专人负责、全员参与,学校、家庭和社会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把青少年法治教育列入法治化管理轨道,根据《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将法治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并开设相应教学课程,制定目标考核办法,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2.创新教育内容。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等法律为主要内容,涵括或渗透《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义务教育法》等相关知识。要求学校按照青少年的身心特征、认知特点和知识结构,区分对象,因人施教,对小学生着重进行法律启蒙教育、对中学生着重进行法律常识教育、对“苗头生”着重进行帮扶引导教育、对“留守儿童”着重进行关爱帮扶教育、对“失足青少年”着重进行管理转化教育。将努力培养青少年的网络法律意识,教育青少年知信息网络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网络虚拟空间的权利义务观念,培养青少年网上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提高对网络陷阱的识别能力,使之能够掌握和正确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要通过法治教育,使青少年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是禁止做的,知道这些行为的意义和法律后果,并依法作出相应的法律行为。

3.创新教育手段。继续全面推广运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争取“七五”普法期间实现大部分中小学通过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共享优质法治教育资源,实现数字化、情景化、生动化的法治教育。开展内容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由学校组织播放法制教育电视片、电影或者专题广播,参观监狱或者劳教所进行现场警示教育,聘请有办案经验的公、检、法人员和律师开办法制讲座等丰富多彩的的活动,协同司法部门继续落实好“法律进学校”活动,在开学、期末、重大节假日和“6.26”国际禁毒日、“9.20”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12.4”全国宪法宣传日等纪念日组织学生开展专题法治教育活动,不断拓展法治教育的手段和渠道,把法治教育引向深入。充分利用学校黑板报、法治宣传廊、校刊校报、校园广播等载体加大法治教育宣传,通过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有奖征文、法治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等生动直观、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法治实践活动,指导、鼓励和帮助青少年在实践中增长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教育的实际效果。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希望您能继续支持岳阳市学校普法工作的发展,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此项工作的不断完善。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5月23日

 

承办负责人:陈  彬 

承办人及联系人:李丽  8805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