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教体字〔2019〕14号A类 同意公开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234号提案的
答 复
丁敏湘委员: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教育的关注与支持,对广大教师和学生的关心与爱护!教育是关乎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事业,重视教育是一个民族兴旺发达的标志。近年来,国家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出台了多种优惠政策鼓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开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这种大环境下,我市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始涉足民办教育行业,涵盖了幼儿教育、中小学学历教育、职业技能教育、各类特长培训和文化补习等多个领域。您在政协岳阳市八届三次会议上所提的第234号提案《严格义务教育民办机构准入,保证教育公平化》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严格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机构准入和审批”的建议。2016年11月7日,新《民办教育促进法》确定了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法律框架,其中明确提出“不得设立实施义
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2019年1月2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2号),提出民办教育发展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将发展民办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发展,构建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的民办教育办学体系,确保民办教育规模与经济发展、社会需求和教育事业总规模相协调。义务教育阶段要始终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体,适度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办教育规范发展防范风险专项行动的补充通知》(教发厅函〔2019〕50号)中第四条:“突出规划引领教育改革发展作用。各地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公共服务需求,加强规划研究,对地区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科学布局。要坚持国家办义务教育,坚持义务教育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党对义务教育的领导,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原则上义务教育要以公办为主”,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举办免费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我市自2016年以来,因南湖新区湖滨板块发展迅速,人口增长快,加上只有一所公办九年制学校,且办学条件相对落后,规模不大地区学位需求相当大,因此我局在该区域内严格按标准审批设立了两所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分别为湘一南湖学校和师大南湖学校。目前就中心城区(含岳阳楼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来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生有10.6万人,民办中小学生1.04万人,占比9.8%。下一步,我市将出台相关文件,明确适度发展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并具体对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占比进行明确。
二、关于“控制民办机构挖掘公办学校优质师资”。您在提案中提到的“民办学校招聘公办教师的比例不得大于10%,同时限制公办教师离职条件等”,此类情况在实际情况中并不多。民办学校教师因流动性较大,每年都有一定的招聘岗位,但招聘公办教师的可能性不太大,主要是面向大中专毕业生,有极少部分县区公办教师为了进城,辞去原有工作岗位参加民办学校招聘,但数额极少。同时,民办教育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中小学校支教的管理制度,指导民办中小学校健全教师培养和补充机制。”即民办学校存在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的现象,主要以县区为主。省教育厅即将出台相关文件,对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的比例和年限进行具体明确。
三、关于“严格控制民办教育建设和收费标准,防止教育贵族化”。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2号)第13条规定:“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民办学校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综合考虑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自主确定收费标准,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后执行,其中,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应抄送价格主管部门。政府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管。”即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民办学校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综合考虑办学成本、市场需要等因素自主确定收费标准,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后执行。2019年3月7日,湖南省教育厅出台《关于加强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湘教通〔2019〕65号),其中第四条:规范招生收费管理。明确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抄送价格主管部门,公办部门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公办学校以出资、品牌输出或合作办学协议等方式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同,学校名单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按规定程序报价格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同时,无论民办学校在即将进行的分类选择中选择的是营利性和非营利性,都必须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因此,我局将会加强对民办学校收费的指导和监管,确保教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但不提倡豪华奢侈办学。
再一次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注教育,同时也欢迎今后对我市教育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5月20日
承办负责人:万五龙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 艳 0730-8805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