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06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局办公室   2021-06-07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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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教体字〔2021〕3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065号提案的

答     复

蒋雄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严格校外培训准入。我局制定了《岳阳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岳阳市民办学校管理暂行办法》,做到了依法规受理、依程序审批、依制度办理。所有新设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到市政务中心前台窗口统一受理。审批程序在确保依法依规的基础上尽量简化,力争做到让申办者“最多跑一次”。在审批上,一是严格把关审批条件。关键条件由职能部门或专业机构把关,如消防必须有消防部门的合格证明,资金必须有专业会计事务所验资报告等。二是联合评议。我局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到申办机构现场联合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党组研究的重要参考依据。三是从严审批。针对现在培训机构和民办学校扩张太快的趋势,我局党组从紧审批,由以往每年的分散审批变为集中审批,优中选优,严控通过率。特别是涉及到办学场地和设施等方面,严格按照办学标准不打折扣,安全不达标的坚决不予办理。四是扎实开展年度检查工作。每年度,我市对所有经过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法人治理、资产财务等方面开展了全面检查工作。对办学条件好、办学质量佳、社会口碑好的,表彰一批;对符合设置要求,办学环境好,无安全隐患,安全措施到位的,保留一批;对办学行为不太规范的,整改一批;对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办学条件差,办学行为不规范的,取缔一批;对非法无证办学的,通报一批。近3年,我局先后取缔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近10家,责令暂停招生、限期整改的校外培训机构近20家。每年度的检查情况均在市内主流媒体和相关网络平台上进行了通报。

二、完善校外培训监督。一是强化监督管理的组织领导。我市组建成立了由副市长为组长,教育、市场监督、公安、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就查处非法办学,违规聘用公办教师,清查培训教师授课内容,整治“超前、超纲、超标”培训行为,查处违规组织考试等方面开展了专项治理。与此同时,进一步强化协会力量。根据各校外培训机构办学类型,我市民办教育协会组建了6个分部,每个分部共设正、副部长两名,具体负责对各培训机构日常办学行为的信息收集和监管,形成了从上到下层层监管体系。除此之外,我局还充分利用双休日、节假日不定时地开展暗访督查,每年督查在10次以上。二是完善监管服务平台信息。今年以来,我市组织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在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服务平台开展了登录注册工作,确保了信息公开、透明。下一步,我局将联合银监部门建立资金监管信息和教师审查制度,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管理、大额资金流动监管和教师持证上岗。三是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我局在局官网和所有校外培训机构醒目地方常年公示了举报电话。市民可以通过12345服务热线和举报电话,随时对校外培训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不规范办学行为等方面进行举报投诉。对举报投诉多的培训机构,除了约谈举办者、限期整改外,情节严重的,我局给予了暂停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相应处罚。

三、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一是强化制度约束。我局出台了《岳阳市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十个严禁”》,组织各机构签订了《岳阳市民办教育行业自律承诺书》,并要求各机构在校区醒目地方公示。二是强化示范引领。每年度,我局分部组织召开了规范办学行为会议。会上不仅就规范办学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还安排了办学质量好、社会声誉佳的培训机构作了典型发言,起到了教育一批、影响一批、指导一批、带动一批的良好社会效应。三是强化学习教育。除了组织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专题学习外,我局还每年组织或选派部分机构举办者参加了省、市民办教育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印发了《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文件汇编》。今年9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我局还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班,确保各培训机构举办者知晓法律法规,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诚信办学。四是完成分类登记管理。在2022年8月1日全面完成校外培训机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登记管理,联合发改、市场监督、税务等部门明确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形成多部门监管体系,严禁随意化资本运作,严防资金抽逃现象,严打超时限收费、高额收费牟利现象,依法规范校外培训秩序。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永远在路上,我局将严格依照民办教育法律法规和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对群众负责的高度责任感,扎实抓好监管工作,把民办教育培训市场办成良心的产业市场。

感谢您对我市民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5月25日

承办负责人:万五龙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映军  13607305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