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教体字〔2021〕6号 A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201号提案的
答 复
彭皓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小学生“上学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难、农村教育更难,解决好农村教育问题也是落实扶贫先扶智(志)的最好体现。2020年,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大班额基本消除;全市9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基本达到办学标准;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师待遇稳步提高、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教育脱贫任务全面完成;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具体细化措施:加大财政投入,狠抓基础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待遇,狠抓师资队伍建设等。
2018年,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 号)精神,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深入我市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开展调研,内容涉及两类学校基本情况、建设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支持两类学校建设与发展的主要措施、对策与建议等。
目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加快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要求,加快建设科教强省、推进湖南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持续推动湖南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加快推进湖南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年》,对到2022年加快推进湖南教育现代化特别是农村基础教育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
一、我市加强对省政府《关于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实施,在待遇编制、职称评审、表彰奖励等方面出台措施,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快补齐农村教师短板。提升教育扶贫扶弱水平。大力推广泸溪经验。以教育扶贫助力精准脱贫,以农村和贫困片区为重点,持续推进教育补短板、兜底线,落实教育扶贫政策“一单式”服务,实现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大力实施贫困地区“芙蓉学校”建设计划,推进“幼有所育”“弱有所扶”。
二、推动我市各级教育机关依据《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大力发展农村公办园,鼓励社会力量帮扶帮助,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继续支持改善农村中学办学条件,推动中学优质特色发展。
三、 我市将按照省政府《关于实施合格学校建设规划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意见的通知》(〔2011〕67号)要求,努力完成2021年两类学校建设任务,提升办学水平和办学能力,促进均衡发展。确保2021年底所有寄宿制学校建设达标,确保每个乡镇建设一所以上标准化寄宿制学校。
目前,农村教育的建设问题、师资队伍建设问题等正朝理想的目标迈进。相信不久的将来城乡教育一体将成为现实。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领衔代表将办理结果转告附议者,以便附议者了解情况。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3月20日
承办负责人:朱 新 和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曹 晔 0730-8805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