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教体字〔2021〕13号 A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225号提案的
答 复
孟莉委员:
您在岳阳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保护的提案》巳收悉。我们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提高教育系统法治能力水平,加强对教师法治培训和对学生法治教育,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经过“一五”至“七五”的普法教育,全市教育系统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广大青少年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意识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普遍增强,但也还存在许多不足。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创新教育机制。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教育行政部门将密切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加大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领导力度,形成党委政府领导、校长主管、专人负责、全员参与,学校、家庭和社会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把青少年法治教育列入法治化管理轨道,根据《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将法治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并开设相应教学课程,制定目标考核办法,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二、创新教育内容。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等法律为主要内容,涵括或渗透《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义务教育法》等相关知识。要求学校按照青少年的身心特征、认知特点和知识结构,区分对象,因人施教,对小学生着重进行法律启蒙教育、对中学生着重进行法律常识教育、对“苗头生”着重进行帮扶引导教育、对“留守儿童”着重进行关爱帮扶教育、对“失足青少年”着重进行管理转化教育。将努力培养青少年的网络法律意识,教育青少年知信息网络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网络虚拟空间的权利义务观念,培养青少年网上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提高对网络陷阱的识别能力,使之能够掌握和正确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要通过法治教育,使青少年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是禁止做的,知道这些行为的意义和法律后果,并依法作出相应的法律行为。
三、创新教育手段。继续全面推广运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争取“八五”普法期间实现大部分中小学通过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共享优质法治教育资源,实现数字化、情景化、生动化的法治教育。开展内容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由学校组织播放法制教育电视片、电影或者专题广播,参观监狱或者劳教所进行现场警示教育,聘请有办案经验的公、检、法人员和律师开办法制讲座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协同司法部门继续落实好“法律进学校”活动,在开学、期末、重大节假日和“6.26”国际禁毒日、“9.20”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12.4”全国宪法宣传日等纪念日组织学生开展专题法治教育活动,不断拓展法治教育的手段和渠道,把法治教育引向深入。充分利用学校黑板报、法治宣传廊、校刊校报、校园广播等载体加大法治教育宣传,通过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有奖征文、法治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等生动直观、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法治实践活动,指导、鼓励和帮助青少年在实践中增长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教育的实际效果。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希望您能继续支持岳阳市学校普法工作的发展,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此项工作的不断完善。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28日
承办负责人:陈 彬
承办人及联系人:周有年 0730-8805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