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24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局办公室   2021-06-28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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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教体字〔2021〕20号 A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244号提案的

答       复

 

安立萍委员:

您好!

您在岳阳市八届政协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乡村教师是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乡村教育的基础支撑,是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已实施的《加强乡村教师和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的十条意见》,对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了一定改善。下一步,我们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农村教师队伍,提高教师专业素养,提升农村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一、提高编制使用效益。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向乡村小规模学校适当倾斜,对寄宿制、教学点按一定比例核增编制,建立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妥善解决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需要。探索教师跨学科、跨学段转岗机制,


开展专业化转岗培训,缓解英语、音体美、综合实践等学科教师短缺矛盾。通过跨校兼课、教师走教等方式实现区域内教师资源共享。加大现有人员编制跨校结构性调整统筹力度,保障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严禁挤占、挪用、截留乡村教师编制,严禁长期空编和有编不补、编外用人。压缩使用编制的非教学人员比例,安保、后勤等事项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满足,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承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支持乡村教育事业,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和专业艺术人才为乡村中小学提供体育、艺术教育服务。

二、引导优秀人才向乡村学校流动。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完善交流轮岗激励机制,将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3年以上作为选任中小学校长的优先条件。城镇教师校长在乡村交流轮岗期间,按规定享受当地相关补助政策。村小、教学点新招聘的教师,5年内须安排到县城学校或乡镇中心校任教至少1年。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教师走教、“管理团队+骨干教师”组团输出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重点引导城镇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统筹安排乡镇中心学校和所辖村小、教学点教师交流任教。城镇学校要专设岗位,接受乡村教师入校交流锻炼。探索构建招聘和支教等多渠道并举,高端人才、骨干教师和高校毕业生、退休教师多层次人员踊跃到乡村从教、支教的格局。继续实施并完善“特岗计划”,组织招募优秀教师到艰苦边远地区支教服务,加大对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建设的帮扶。

三、培育符合新时代要求的高素质乡村教师。加强定向公费培养力度。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等方式,精准培养本土化乡村教师。坚持以乡村教育需求为导向,加强师范生“三字一话”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强化教育实践和乡土文化熏陶,促进师范生职业素养提升和乡村教育情怀养成。积极构建省、市、县教师发展机构、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和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名教师“三名”工作室五级一体化、分工合作的乡村教师专业发展体系。鼓励师范院校采取多种方式,长期跟踪、终身支持乡村教师专业成长,引导师范院校教师与乡村教师形成学习共同体、研究共同体和发展共同体。按照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改进培训内容和方式。加大送教下乡力度,推动名师名校长走进乡村学校讲学交流。注重开展“走出去”培训,让更多乡村教师获得前往教育发达地区研修、跟岗学习的机会。发挥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助推作用。把信息化教学能力纳入师范生基本功培养。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建设教师智能研修平台,智能遴选、精准推送研修内容与资源,支持教师自主选学,为教师提供同步化、定制化、精准化的高质量培训研修服务,五年内对全国乡村教师轮训一遍。加强县域内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城乡学校结对建立智能同步课堂,实现教师“智能手拉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探索,促进信息技术、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四、让乡村教师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职称评聘向乡村倾斜。实行乡村教师和城镇教师分开评审。适当提高中小学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向乡村教师倾斜,乡村学校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不低于当地城镇同类学校标准。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职称评聘可按规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并对中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可不受所在学校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加强乡村校园长队伍建设,“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各级培训中专门设立研修项目,全面提升乡村校园长队伍整体素质。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在遴选时向乡村学校倾斜,搭建阶梯式成长平台,确保持续性培养。鼓励各地在乡村中小学遴选优秀教师校(园)长,支持他们立足乡村、大胆探索,努力成为教育家型乡村教师、校(园)长。全面实施中西部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鼓励各地完善首席教师保障措施。重视乡村学校班主任队伍建设,加大推选表彰优秀班主任力度。深入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建立乡村校(园)长后备人才制度,加快乡村校园长职业成长。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扩大培养院校范围,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有学习深造的机会。

五、让乡村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建立乡镇党委和政府组织、村委会和乡村学校等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重点研究和解决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困难和问题。完善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确保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绩效工资政策,在核定绩效工资时,对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学校给予适当倾斜;支持各地因地制宜调整绩效工资结构,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加大课时量和教学实绩在考核评价和绩效工资分配中的权重,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鼓励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在城镇购买住房给予一定优惠。同时,通过改建、配建和新建等渠道建设好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各地按照有关规定使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享受医疗救助等政策。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定期对乡村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继续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各地结合实际给予奖励。在各类人才项目、荣誉表彰、评奖评优中,向乡村教师倾斜。鼓励各地加大育人先进事迹和教学典型经验的宣传推介力度,组织开展集体外出学习交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培训机会和荣誉表彰。

六、优化在乡村建功立业的制度和人文环境。优化乡村青年教师发展环境,在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向乡村青年教师倾斜,实施多种形式的乡村青年教师成长项目,加快乡村青年教师成长步伐。健全传帮带机制,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结对子、组建学科小组、纳入工作室等方式,主动为青年教师当导师、作榜样,帮助青年教师提高专业发展能力。继续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在保障教育教学前提下,组织青年教师参加乡村各种文化活动,主动融入当地百姓生活。

七、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责任主体地方是党委和政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成效列入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议事日程和地方政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把解决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问题作为县、乡党委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点考量内容。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纳入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强化县级政府管理主体责任,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严格经费管理,规范经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5月19日

 

承办负责人:陈彬

承办科室负责人:严少华  0730-8805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