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教体字〔2017〕7号B类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299号提案的
答 复
刘丽芳代表:
衷心感谢您对青年创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在政协岳阳市八届一次会议提出的“营造良好创业环境,积极推进青年创业的建议”收悉。您分析青年创业的现状、原因,提出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让青年想去创业;营造良好的培训环境,让青年学会创业;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让青年敢去创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让青年安心创业。结合您的建议及我市青年创业实际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年创业。落实十八大关于“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精神,从中央到地方相继出台了《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关于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通知》(湘发[2015]7号)、《关于进一步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湘政办明电〔2014〕89号)和《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岳政办发〔2015〕30号),这些文件精神集中体现建立健全政府激励创新创业、社会支持创新创业、劳动者勇于创新创业的新机制,凝聚调动全社会力量,大力培育新的经济和就业增长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推进青年创业有措施。为充分激发青年(指16-45周岁人群)创业就业活力,(湘发[2015]7号)有13条措施。即:引领大众创新创业,降低创新创业门槛,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加强创新创业项目对接,促进困难群体创业就业,开展创新创业专家指导服务行动,开展创业就业基础信息化建设行动,落实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鼓励民间资本加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投入,加大金融服务力度,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和服务性收费优惠力度,加强创业载体建设。
三、激励青年创业行动。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联动,促进产业结构、区域发展与就业协同,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缓解重点困难地区就业压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优化创业环境,发展创业载体,加大政策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全面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和培训;鼓励开展创业孵化;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奖励;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全面落实自主创业税费优惠政策。
四、落实青年创业责任。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要位置和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政府职责。建立人社、教育体育、监察、财政、发改、公安、民政、科技、工商、经信、农业、国税、地税、质监、安监、司法、卫计、统计、人民银行和共青团、妇联、总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单位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商处理有关问题。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列入市政府绩效考核内容,不断完善考核考评的量化指标。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列入政府政绩考核内容、“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实施方案;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体责任;对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主体责任不力、虚报就业率的高校,依法取消其当年相关经费补助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7年4月15日
承办负责人:朱新和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曹金钟 13975008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