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7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局办公室   2017-07-17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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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教体字〔2017〕20号B类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78号提案的

答        复

 

农工党岳阳市委:

衷心感谢贵委对我市教育的关注与支持,对广大学生的关心与爱护!贵委在政协岳阳市八届一次会议上所提的第178号提案《关于职业学校学生参与校园贷问题应引起高度关注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诚如提案所言,在“互联网+”的大社会背景下,一种新的商业模式,“校园贷”快速杀入大学校园。“校园贷”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学生合理信贷需求、释放学生理性消费能力的同时,但由于对“校园贷”平台监管不到位,对学生金融信贷知识教育的缺失,以及学生消费心智不成熟和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弱,其带来的问题也显而易见。学生是教育对象,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计划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对学生的消费信贷知识教育。按照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6]15号)精神,要求各职业院校通过课程、课堂、校园网、宣传窗等形式,加大学生消费观教育力度和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普及力度。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文明的消费观,深入开展“三爱”“三节”等主题教育活动,营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环境,帮助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的消费习惯。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关心关注学生消费心理,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在生活消费、人际消费、娱乐消费等方面,教育学生不盲从、不攀比、不炫耀,引导学生合理消费、理性消费、适度消费。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帮助学生科学制定消费计划,结合实际,量入为出。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合理支持、适当控制学生的消费支出。鼓励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勤工俭学,通过诚实合法劳动创造财富,培养节俭自立意识。大力普及金融、网络安全知识。通过开设金融学、网络安全学等相关公共基础课或选修课,邀请金融机构、监管机构、网信安全等部门专业人员在校内开展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帮助学生了解金融行业发展前沿动态,掌握逾期滞纳金、违约金、单利与复利等基本金融常识。切实增强学生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利用校园网站、微信平台、校园广播等多种渠道向学生推送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典型案例。在重要节庆日、购物狂欢日等时间节点,开展金融、网络安全宣讲活动,强化学生对网络借贷风险的理解和认识,帮助学生增强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帮助学生提升金融理财实践能力。举办模拟投资大赛等活动,提高学生金融理财实践能力。

二、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我们到市委宣传部网管办、市政府金融办、市经信委、市公安局进行了联系沟通,请求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各部门表示,要密切关注网络借贷业务在校园内拓展情况,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开展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活动、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的行为进行密切跟踪,针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向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大学生群体开展营销宣传活动、对借款人资格审查失职失当等行为加强监管和风险提示。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实时预警机制,及时发现校园不良网络借贷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分析评估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潜在的风险,及时以电话、短信、网络等多种形式向学校、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应对处置机制。制定完善各项应对处置预案,对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园内宣传推广信贷业务的不良网络借贷平台和个人,金融监管部门、公安、网信、工信等部门将快速依法处置。并拟订了8项负面清单,规范校园网贷行为:(一)不得仅凭学生身份证、学生证等低门槛方式发放贷款。(二)未取得家长、监护人等第二还款来源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学生发放贷款。(三)不得发放用于学生生活学**必需品以外的贷款或直接向学生提供现金。(四)不得以手续费、滞纳金等各种名义变相发放高利贷。(五)不得在校园内开展网贷营销宣传活动。(六)不得在线上开展虚假片面营销宣传活动,误导学生借款行为。(七)不得使用非法手段暴力催收。(八)不得有泄漏、恶意曝光或非法使用学生个人信息的行为。

再一次感谢贵委关心关注教育,同时也欢迎今后对我市教育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7年4月12日

 

 

承办负责人:万五龙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周有年  880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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