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教体字〔2016〕35号B类
对岳阳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89号提案的
答 复
姚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采取高压措施遏制师德滑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教育部先后于2014年1月11日和2015年6月29日《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等文件,明确将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等行为定性为违背职业道德行为,并明确对违背职业道德行为的中小学教师给予警告和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开除等处分。
一直以来,我市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动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始终将师德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并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落实教育部文件精神,我局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切实解决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通知》(岳市教发〔2014〕13号)、《岳阳市教育局转发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岳市教通〔2014〕94号)等文件,并要求全市中小学教师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为维护和树立教育和教师的良好形象,岳阳市教育局和岳阳市监察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严禁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操办和参加“谢师宴、升学宴”的通知》(岳市教发〔2014〕17号),严禁教职员工操办和参加“谢师宴、升学宴”,构成违纪的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专心教书、潜心育人的优秀教师队伍,我局于2015年3月20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岳市教发〔2015〕14号),从师德教育、师德目标、师德管理、师德行为和责任追究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制定了《整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实施方案》,重点督查学校违规补课,教师家教教养,培训机构乱办班、乱收费等有违教师职业道德的突出问题。
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市师德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诸如您提案中所提到的一系列教师师德滑坡的现象不同程度地现实存在,影响了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按照上述文件要求,我局坚持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惩治害群之马毫不手软,以零容忍态度惩治教育领域各类不正之风,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据统计,仅仅2015年,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75件,组织处理136人,其中,诫勉谈话84任,通报批评51人,清退违规收费18.596万元。立案调查30件,党纪政纪处分54人,其中,校长12人,其他人员42人。警告26人,记过17人,降低岗位等级7人,开除2人,其他处分2人。纪监室立案查处违纪违规收费案件6个,1所学校领导班子被问责,1名校长免职并记过,3名副校长警告处分,1名教师警告处分,1名教师党内严重警告并降低岗位技术等级。组织调查2所学校“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违规问题发生的案件启动问责程序。2名校长诫勉谈话,重点查处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举报案件5件,9名教师受到处分,清退教师个人违规所得4.2万元。
根据您提案中的建议,结合我局的相关规划及工作实际,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进一步强化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固基强筋:
一、加强教育引导,明确师德目标
1.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联系实际,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法制教育、诚信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纳入教师教育、培训范畴,定期开展道德讲堂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教师资格认定技能培训师德教育内容不少于10%课时,新教师入门培训师德教育内容不少于10个学时,在职教师每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师德教育内容不少于10个学分。
2.开展创优评优活动。充分挖掘本地、本校师德典型资源,广泛开展做教育系统“奉献者、优秀者、坚守者”创优活动,分年度开展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十佳)班主任、优秀(十佳)校长、师德标兵、师德优秀集体、最美乡村教师表彰活动,定期举行师德建设演讲比赛或巡回报告会。在《中小学素质教育》、岳阳教育网开辟专栏,宣传报道师德先进事迹,用身边的典型激励教师。
3.明确师德建设目标。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好教师的价值取向广为认同,以“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为重点的政治理论素养明显提高,适应素质教育需要的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深入人心,以生为本、以言传道、以行垂范的行为准则自觉遵守,秉持师道、关爱学生、严谨治学、勇于创新的优良师风普遍形成。
二、严格师德管理,规范从教行为
1.规范日常行为。广大教师要爱国守法,为人师表,终身学习,严格执行“日常行为十严禁”,即严禁信谣、传谣或散布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严禁参加封建迷信、打牌赌博等活动;严禁在课堂上使用手机或在校园内穿超短裙、穿拖鞋、施浓妆、佩戴易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饰物;严禁在校园内吸烟或在工作日中餐饮酒;严禁向学生违规推销报刊、杂志、复习资料及商品;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严禁从事有偿家教家养或到民办教育机构兼职兼课;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严禁举办和参加谢师宴、升学宴;严禁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学研究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2.规范从教行为。广大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严格执行“从教行为十不准”,即不准无教学需要使用方言上课;不准空堂、拖堂;不准无教案或重复使用旧教案上课;不准课堂教学内容留在课后补习讲解;不准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或以多留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不准讽刺、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准因学生学习成绩和家庭状况而消极对待学生;不准让学生或学生家长代批作业或试卷;不准指责、训斥或冷淡对待学生家长。
3.加强师德管理。各学校要组织开展“守诚信,讲师德”宣誓活动,把“日常行为十严禁”、“从教行为十不准”作为承诺内容,签订承诺书。建立师德诚信档案,把教师个人基本情况、主要师德业绩、违反师德情况、师德诚信考评报告等作为登记内容,台账记录,动态管理。要将师德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与教师年度考核有机结合,采取教师自评、组织测评等方式进行,测评中要认真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考核结果公示后存入诚信档案,并报教育行政人事部门备案运用。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三、加强组织保障,强化监督惩处
1.明确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管队伍必须管作风”的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主要负责人为师德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教育行政部门分管干部人事、教师工作的领导和科(股)室具体指导本地师德建设工作。学校校长要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核心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教代会、工会、共青团要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师德建设的监督和评议,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监督作用,选聘优秀家长代表担任师德师风监督员,定期征求关于师德建设的意见、建议,对反映的师德问题要认真调查,限期整改,及时反馈。要高度重视师德舆情反映,充分发挥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窗口作用,畅通师德投诉、举报渠道,公布监督电话、邮箱,建立举报受理台账,及时办理投诉案件,通报典型案例,回应社会关切。
3.强化执纪问责。各地各单位要对照“日常行为十严禁”、“从教行为十不准”,采取教师自查、学校清查、逐校排查等方式,梳理突出问题。要加强开学初、期末、节假日等重要时段节点频发易发师德问题的防控。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根据《处理办法》对违反职业道德规定的教师,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对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对师德问题隐瞒不报、拖延推诿、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学校,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
再一次感谢您从百忙之中关注教育,同时也欢迎您今后对我市教育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6年5月30日
承办负责人:喻玲玲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映军 0730-8805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