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教字〔2015〕8号B类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281号提案的答复
李向阳委员:
您在政协岳阳市七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岳阳市中小学校服质量监督管理的提案》(第281号)收悉,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城区学校校服征订现状
为规范学校校服管理征订工作,春节前向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了意见征集。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专项调研,深入21所城区学校了解校服征订情况,期间召开了部分城区学校校长和县市区勤管站长座谈会。通过调研和座谈,摸清了校服征订模式、校服企业和存在的问题等情况。校服征订主要有集中统一征订、家长委员会代收代支、预订零售三种模式,自愿原则基本得到落实;市直学校除岳化二小、五小外,新生入学一般订购四套校服,即春秋装、夏装各两套,部分学生还订购了冬装,价格严格执行市财政局、物价局、教育局收费文件标准。市物价局对市一中、市十四中、市十五中、岳阳中学等学校进行了单独定价,价格略高于统一价格,如市一中春秋服125元/套,夏装85元/套。楼区校服在其区直企业春苗校服厂统一征订,市直学校完全自主,为学校提供校服的企业有:泉州惠新服装实业有限公司(在市二中设有直营部)、匹克服装公司、诗百诺服饰有限公司、华达制衣有限公司、卓依制衣有限公司、浙江永嘉县东城街道会满校服厂等。调查发现校服存在款式不新颖、做工不精细、质量不优良和学生不喜欢等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价格、用工及原材料等方面的综合因素。
二、规范校服管理的具体措施
为落实您提出的加强学生校服管理要求,确保校服质量,我局于3月3日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任务布置;3月9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后勤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岳市教发〔2015〕13号),明确了校服管理工作要求;3月24日召开全市教育工作会议;3月30日召开全市体卫勤管工作会议,对校服征订管理进行了布置安排;4月28日召开全市学校后勤管理工作会议,市物价、市质监、市食药等部门的相关领导列席了会议,对校服质量监管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会上市物价部门表示将校服价格适当放宽,市质监纤维检测部门表示,目前检测技术日益完善,对校服实行一对一检测,即要求校服企业分别对各学校校服进行检测,并出具质检报告;5月6日向市委、政府、政协等相关部门和领导报送了我局落实校服管理建设的实施方案;6月1日召开市直学校分管后勤工作副校长会议,部署后勤廉政建设,再次强调校服采购要实行民主管理、财务公开。为此,我们将进一步采取如下措施加强管理。
(一)实行校服采购定点服务招标
目前,市直学校高中、初中、小学新生约12000人(除极少数学校没有采购校服外),以平均每生夏装和春秋装各两套计算,校服总金额达400万元以上。按照“部门协同、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决定开展市直学校校服采购定点服务招标。
1.通过政府采购确定服务企业。市直学校校服采购在教育局不负责市场份额分配前提下,以政府采购招投标方式实行定点服务。经过前期准备,已于5月14日采购办抽签选定了招投标代理公司(湖南智埔),根据业务量和市直学校实际初步确定3家准入企业,由各学校在入围企业中遴选,每次招投标服务年限设定为3—4年(招标费用虽由中标企业承担,但最终还是校服成本,且招标程序复杂)。招标文件和公告文本已初步形成,局党组研究后立即进入竞标程序。
2.通过专家咨询确定技术标准。为了结合实际,准确把握技术标准,在查阅大量相关资料和咨询专家的基础上,提出校服质量要求。首先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对学生身体健康无任何不良影响,具体款式、数量和质量由学校与供货方商定;其次技术参数面料为优质品,透气、轻便、有弹性,颜色正,不褪色、不变形;绗缝牢固,松紧基本一致,无明显皱褶、浮线,不允许有断线;再次含棉量春秋装在35%以上,夏装在60%以上(含棉量高,衣服易变形、起皱),甲醛、PH值、重金属、芳香胺等不得超过国家设定的标准。
3.严格执行校服市场准入制度。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复杂,时间跨度较长,今年时间紧迫,充分考虑到校服供货须提前采购的现实,决定服务准入从2016年春季开始执行,各学校严格执行准入制度。凡没有中标的企业一律不得在市直学校开展校服征订业务,任何市直学校不得在没有中标的企业采购校服,对违反校服采购准入制度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二)进一步落实校服质量监管措施
1.成立校服质量监管领导小组。成立由市教育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物价局、纤维检测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校服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教育局体卫勤管科,具体负责学生校服质量日常监督管理事宜。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教育局牵头定期召开相关会议,每年春季召开校服采购管理专题会议和部门协调会议,布置秋季校服采购质量管理相关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3.开展联合督查行动。严把校服企业准入关,审查学校校服征订协议,重点检查校服生产企业,秋季开学后,督查校服征订学校查验检测报告情况,并会同质检部门对校服再次进行抽检,严禁问题校服进入校园,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三)进一步明确校服征订范围
严格执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在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前提下,城区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允许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校服,严格控制征订数量。校服分春秋装、夏装,每类每生不得超过两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不统一组织学生购买校服。
(四)进一步规范校服采购程序
1.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城区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相关事务管理,要求各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共同商定本校学生是否穿着校服,制定校服穿着制度,确定校服的颜色、款式、数量。已实行统一公开招投标的县市区,校服的采购继续实行公开招投标,尽可能抓标准、保质量。未实行公开招投标的县市区,学校按照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的核定标准,在家长委员会的参与下,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优良、社会信誉好的企业采购校服。
2.主动接受监督。学校在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前,应广泛收集学生及家长意见,并在学校公示栏或者网站公示校服采购情况,自觉接受家长的监督。合同签订后,立即将校服采购合同和供货企业生产校服资质复印件等资料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及时做好财务公开工作。
3.确保校服质量。学校校长不得直接插手校服征订工作,按照“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学校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校服质量管理和相关事宜。学校在签订校服采购合同时,应主动与所在地的质量监督部门联系,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督,充分考虑包括交通安全反光标识在内的各种安全因素,依据最新技术质量标准购买校服。
4.切实加强监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明确校服管理责任机构,切实承担起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校服采购的监督管理,规范校服采购程序。
(五)严格校服价格管理
实行公开招投标的学校,校服采购价格由学校在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意见后,设定招标限制价,通过公开竞争,与校服生产企业合同约定,报市物价局审批,并按照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其他学校严格执行市物价局收费文件,在规定范围内收取校服费。
(六)建立校服送检制度
校服实行“双送检”制度,校服企业在校服出厂前要向质检部门(或法定检验机构)送检校服,在提交校服时一并向学校提供质检报告。学校接收校服时要主动邀请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质监部门,对校服进行抽样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使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按要求督促学校建立和落实校服送检制度。
(七)落实问题校服退赔和惩处机制
加大对问题校服退赔力度,一旦发现采购的校服有质量问题,各中小学校应立即与校服生产企业进行交涉,依照校服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办理退赔等事宜,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质量监督部门举报。
严肃查处在校服采购过程中违反采购程序、收取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八)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各县市区教育局必须明确校服管理机构,协调质监、物价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校服质量的监管,每学期对辖区内校服的采购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相关问题。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全市中小学校服的采购情况开展抽查,并将抽查情况进行通报,严肃查处校服征订过程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徐载满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苏演璜 8805660
岳阳市教育局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