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27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局办公室   2017-08-24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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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教体字〔2017〕55号A类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277号提案的

答  复

 

兰剑委员:

衷心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重视农村教育,缩小城市教育“剪刀差”》收悉。现答复如下:

1.坚持完善机制,城乡一体。适应新型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新形势,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新要求,统筹设计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增强政策的统一性、协调性和前瞻性。

2.坚持加大投入,突出重点。继续加大义务教育投入,优化整合资金,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重点向农村义务教育倾斜,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统筹解决城市义务教育相关问题,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坚持创新管理,推进改革。大力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创新义务教育转移支付与学生流动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实现相关教育经费可携带,增强学生就读学校的可选择性。

4.改善条件,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中,如何让教师进得来、留得住、教得好,是当务之急。因此,我们在改善其工作、生活环境,提高待遇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将偏远乡村学校全部纳入国家全面改薄计划和湖南省合格学校建设范畴,启动“六个一”工程建设,即一个食堂、一间住房、一个厕所、一台电脑、一根网线、一台电视,增加师生课余活动空间,将其作为基本办学条件和最低建设标准。二是加大教师公租房和周转房建设力度,切实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学校教职工和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周转宿舍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湘府阅〔2014〕2号)精神,加快推进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进一步改善乡村教师住宿条件,逐步实现乡村教师住有所居。三是加大乡村教学经费投入,本着向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和教学点倾斜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统筹安排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将单一的按人数分配公用经费拨付模式改为“起点法”、“人均法”、“倾斜法”三法结合的模式,切实保障农村学校(教学点)正常运转。四是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力度,市本级教师培训专项经费要安排一定比例经费用于乡村教师培训,各县市区单列农村教师培训专项,支持乡村教师培训,让乡村教师有更多的“充电机会”。

5.创新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办法,以乡镇或学区为单位,按教师比例和学校性质核定教师职称岗位职数,将岗位职数分配到校(点),以保障乡村教师始终保持一定数量的高职称人数。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7年5月24日

 

 

承办负责人:张诗文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跃华 8805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