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教体字〔2017〕40号B类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046号提案的
答 复
杨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加强学校生命教育的建议》收悉。您对目前我市学校生命健康教育的现状分析十分中肯,对实施青少年自杀干预提出了具体措施,所提建议十分可行。
学校生命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对学校生命教育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近年来我们一直在努力做好这项工作,但是还不够系统、不够全面。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认真研究,尽早出台《岳阳市学校生命教育工作指导意见(或纲要)》,全面推进我市生命教育工作,提高幼儿园、中小学校实施生命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不断探索素质教育新模式。
1.加强组织管理。建立市、县(市)区、学校三级管理和指导生命教育的组织网络、专家委员会,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生命教育长效机制,学校要建立校长负责制,设有专兼职教师,加强制度建设,落实管理责任。积极探索生命教育评价制度,将其纳入年度考核和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开展生命教育情况进行实绩考评和评估,充分发挥评价的诊断、督导和发展功能。
2.加强经费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师资培训、课题研究、教材研发和普及推广等方面给予经费保障。
3.加强师资建设,开展分层、分级、分梯队的培训。对全体教师进行有关生命教育基本知识、必备能力的基础培训;对心理辅导教师加强生命科学和教育的培训;对班主任加强人文关怀和家庭教育的培训;对生命教育课程教师进行系统的生命理论和教法的培训。
4.加强对教师的生命关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关心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大力实施“幸福园丁工程”,为教师释放压力、维护身心健康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5.加强资源整合。多方开发和利用校内外生命教育资源,加强软件建设,研发网络课程、教学课件、音像制品、图文书刊等;加强与文化、卫生、医疗、体育等部门联合,选建生命教育基地;加强国际化合作与校际间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理念。
6.加强科学研究。逐步健全市、区县、学校生命教育的科研网络,设立生命信息管理和使用机制,积极组织相关课题申报和优秀成果的评选。
7.加强宣传与经验推广。通过与新闻媒体合作、利用学校橱窗、报纸、广播、校园网、电子屏等多途径广泛宣传。通过组织专家咨询会、研讨会、交流会以及出版专著、论文集等,及时总结推广生命教育实践与研究成果。
感谢您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7年5月6日
承办负责人:程岳华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廖 薇 15073019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