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市直教育单位领导班子及干部年度考核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知来源   2013-06-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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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市教通〔201387

 

岳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市直教育单位领导班子及干部

年度考核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教育单位(学校):

    为全面掌握市直教育单位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情况和局管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局管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一步加强对市直教育单位领导班子和局管干部的监督与管理、激励与约束,全面建设一支思想素质好、开拓创新好、拒腐能力好、团结协调好、工作业绩好的“五好”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于6月277月3日对市直教育单位进行领导班子及局管干部年度考核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现就有关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领导班子及干部年度考核对象为市直副处及以下学校(教育单位)领导班子和校级领导干部。

校长绩效考核对象为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不含完全中学校长)。

   、考核内容

    领导班子主要考核班子的整体功能、整体水平和整体成效,包括班子的凝聚力、执行力、创造力、战斗力、公信力等方面干部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廉,包括干部忠诚履职、推动发展、团结共事、真抓实干、廉洁自律等方面内容

    三、考核等次

    领导班子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领导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该单位领导班子不得评为优秀等次:①出现群体性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人次较多;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③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④出现涉教恶性案件;⑤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没有进入先进行列;⑥教师管理较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等次或班子成员1人以上有重大违纪行为被立案查处的

、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自我评估和个人总结

     领导班子自我评估和个人总结。各单位按照考核要求,认真进行回顾总结,实事求是地写出工作总结,并按四个等次分类,对班子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估,干部本人总结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写出述职报告填写《班子考核评议表》(见附件1)、《干部考核评议表》(见附件2)、班子考核登记表》(见附件3)、干部考核登记表》(见附件4

    (二)现场考核

     现场考核主要采取大会述职、民主测评、座谈、调查核实、考核组评价程序。                               

    ⑴  大会述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进行大会口头述职,干部在同一会议上书面述职(述职材料一式两份交考察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述职须综合考虑本人绩效考核内容。参加述职会议的人员为本单位全体教职工。

⑵民主测评。大会述职结束后,由单位参会人员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述职报告,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以无记名的方式分别填写《领导班子考核民主测评票》、《领导干部考核民主测评票》(见附件五)。《民主测评票》由联络员密封后统一收回交人事科

  ⑶座谈考察。采取个别谈话的形式,听取本单位干部职工对领导 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⑷调查核实。对相关内容无法确定其真实性的,要调阅相关材料进行查实;对群众意见较大、问题比较突出的,考核人员要进行全面考察和调查核实。

 ⑸综合评价。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填写《班子考核评议表》、《干部考核评议表》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三)绩效考核

     全面运用2012年基础教育科目标管理检查评价结果。

(四)党组审议

    考核工作结束后,各组分考核单位将填写的《班子考核评议表》、《干部考核评议表》和考查报告交人事科,由人事科对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征求相关科室意见,形成考核综合报告提请局党组审议

    、考核结果运用

    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校级领导年度考核和学校目标管理考评、领导班子调整和干部提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工资发放、校长末位待岗的重要依据。

    15%的比例评选优秀班子。对班子差票达到三分之一以上或一般票和差票达到50%以上的班子予以调整。

    领导干部优秀等次的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参加考核的局管干部总数的15%,班子被评为先进的单位,优秀的比例可提高5%;评为优秀等次的,其民主测评优秀票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不称职票在5%以下;党政正职评为优秀等次的,其优秀票应达到85%以上。

    对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不称职的,应评为不称职等次,提请局党组予以免职、责令辞职、降职或待岗使用。对基本称职票超过50%,或不称职票未超过三分之一、但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票超过40%,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要进行谈话教育或实行诫勉谈话,限期改进,也可根据情况调整其领导职务。

、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德华同志任组长,喻玲玲同志任副组长,全体局班子成员任成员下设办公室,潘志扬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何云霞同志任副主任。考核工作分工安排如下:

  

  

   

考  核  单  位

潘志扬

童六明  朱彩虹     

教科院      十四中  

市十    洞纺学校   

中      市十二中

巴陵中学  

第二组

  

黄立新         

长炼学校     

市二中       中   

       岳纸学校

市一、二、三幼儿园 

第三组

陈映军

    廖  薇  胡考峰

鹰山中学     鹰山小学   

中       岳化三中      

岳化一小     岳化二小

岳化四小     岳化五小

罗立群

李像谦  何云霞   黄顺辉

市十五中    市一职中     

市十中      洞氮小学

中      市七中        

市外国语学校 市特殊教育学校

    七工作纪律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考核工作达到应有的效果

2.各考核组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考核,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和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并于7月10日前,将填写好的《班子评议表》、《干部考核评议表》,收取的《班子考核登记表》、《干部考核登记表》、班子及个人述职材料、民主测评票、书面考核材料等资料交市教育局人事科。

3.各考核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准泄露考核机密,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事实等。

4.考核工作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对考核过程中的相关程序,自觉接受纪检监督。                

                                        

                                  岳阳市教育局

                                  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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