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教育系统“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方案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知来源   2014-04-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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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市教办通201418

 

岳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市直教育系统“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方案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教育单位(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岳阳市市直教育系统“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4月23

 

 

 

 

 

岳阳市市直教育系统“三公”经费预算

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务用车等五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岳纪办发〔20141号)和《岳阳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岳市教通〔201433号)要求,确保市直教育系统“三公”预算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结合市直教育系统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推进市直教育系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增强“三公”经费预算刚性约束,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治理、及时完善制度,建立规范“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市直教育系统“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童卓君同志任组长,罗雯、童六明、宋西华等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和协调市直教育系统的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责任,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责任机制,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的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治理范围、项目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市教育局机关、市直教育系统各单位。

(二)治理项目:“三公”经费预算管理。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是指市直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是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金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是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治理内容:主要对“三公”经费预算总量、支出标准、公开情况进行整治。

1.预算总量控制。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支出标准编制“三公”经费预算。本年度预算是指本单位当年预计发生的“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包括年度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总额。预算总量应根据上年度“三公”支出数按要求逐年下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追加,因特殊情况需追加的,应当按程序报批并纳入部门决算如实反映。

2.规范操作使用。各单位应当遵循先预算、后支出的原则,严格按照“三公”经费支出标准使用资金。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等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银行转账外,都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

3.强化监督管理。各单位应将“三公”经费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一并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增强预算透明度。对于预决算变动大、不同年度之间波动大等情况,必须作出合理说明解释。对公开后提出的相关问题,妥善做好相关工作,采纳合理建议。市教育局计财、审计、纪监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5月)。市直各教育单位要对自2013年以来“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自查结束后,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报市教育局计财科。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在各单位自查自纠基础上,市教育局“三公”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市直各教育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和全面检查。

(三)整章建制阶段8月底完成)。通过对“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执行和内部控制管理上的薄弱环节进行分析评价,按照统筹兼顾、依纪依法、纠建并举的原则,逐步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及使用的审计监督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重视程度。此次“三公”经费专项治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各单位“一把手”要高度重视负总责,成立自查机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对待重点抽查和全面检查。

(二)加强协调配合。在专项治理期间,市教育局计财、审计、纪监等有关科室要加强协调配合,对“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整治工作的方案制定、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情况报送等情况及时进行沟通协调,建立起分工明确、配合有力的工作协调机制。

(三)建立长效机制。在“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专项治理工作中,要根据自查自纠反映出来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建立和完善“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和审计监督的长效机制,提高经费支出的透明度,实行月公示制和季报制,即:每月在本单位公示“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每季度向市教育局计财科报告“三公”经费的预算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