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
为进一步提高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校舍系统”)的应用水平,充分发挥其在校舍风险隐患排查、维修加固、更新改造、管理使用等方面作用,加快推进校舍管理信息化进程,根据教育部督导办《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及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教督办函〔2015〕1号)要求,现就做好2015年校舍系统数据录入及审核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校舍系统数据录入审核工作的重要性
管好用好校舍系统是提高校舍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保障,是落实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重要基础。2014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建立湖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4〕52号),明确提出各地要建立健全校舍安全年检、预警、隐患排除等制度,进一步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及时更新、维护中小学校舍信息系统数据。各地要充分认识校舍系统数据录入审核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统筹协调,明确业务管理牵头部门和负责人,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更新数据,强化数据审核,确保校舍系统数据适时更新、真实可靠。
二、确保按时完成校舍系统数据录入审核工作
2015年12月31日前各地中小学校发生的新增、撤销、合并,以及学校校舍实施加固改造、新建重建等信息均应逐一录入校舍系统,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做到县不漏校、校不漏栋。学校信息录入要注意核对校舍系统自动匹配的学校标识码是否正确,未自动匹配学校标识码的要及时补录相关信息,确保校舍系统和教育部统一机构编码系统数据信息一致。校舍信息录入要以竣工验收文件为依据,逐栋录入、核准校舍加固改造、新建重新等信息。
各地要按照“谁采集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谁核准谁负责”的原则,自下而上书记认真核对校舍系统中的有关数据信息,做到层层把关。学校要对录入的数据在系统中进行初审,合格后按要求打印校级信息汇总表,主要经办人员、校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当地校安工程档案室存档;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终审,并将导出的县(市、区)数据汇总表上加盖本级公章后存档;各市(州)教育局要对各县(市、区)录入的数据组织抽检和验收,并于2016年1月15日前,将校舍系统数据录入情况及系统生成报表以正式文件报送省教育厅财务建设处。联系人:刘昶宏;联系电话:0731-82204041。
湖南省教育厅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