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考试指南
本指南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制订。
一、报考对象
报考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报考人的户籍、学籍或人事档案须在岳阳市境内。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三、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由教育部组织实施(即国考),面试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即省考)。
1.笔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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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的教师资格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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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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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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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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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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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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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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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教知识
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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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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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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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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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
知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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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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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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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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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知识
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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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知识
与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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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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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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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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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知识
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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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知识
与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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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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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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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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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知识
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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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
与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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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初级中学和普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对应教育部课程标准中相应层次学校课程,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的考试在面试环节进行。
2.面试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等8科。
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
面试主要考查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四、考试方式
笔试采用纸笔考试和计算机考试两种方式进行。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实施。
五、报考时间
笔试报考时间为9月16日至23日,网上报名。
六、考试时间
笔试于每年的11月份进行,面试于每年的12月进行。
七、咨询方式
岳阳市笔试报考咨询岳阳市教育局招考办,电话:07308805537
岳阳市面试报考咨询岳阳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电话:07308805615
笔试、面试报考咨询网站:岳阳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网站
八、考试成绩
教育部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报名参加面试。省教育厅确定面试成绩合格线。
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和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岳阳市教育局招考办提出复核申请。面试成绩不予复核。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