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教通〔2012〕108号 关于印发《岳阳市“十二五”期间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岳阳市学分登记管理实施方案(岳市教通2012 108号).doc岳市教通〔2012〕108号
关于印发《岳阳市“十二五”期间中小学教师培训
学分登记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切实做好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工作,完善培训管理制度,适应新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十二五”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湘教发〔2011〕31号)和《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了《岳阳市“十二五”期间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实行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统一登记管理制度,是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促进教师参培、提高培训实效的重要措施。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工作。
我局每年度将通报一次各地中小学教师培训和培训学分登记管理情况,并作为年度考核各县、市区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每五年一个周期结束后,我局将对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和学分登记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表彰。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