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安全科   2017-09-12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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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教体通2017〕61号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教文(体)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相关民办学校:

    近来,我市一些地方先后发生学生意外伤亡事件。4月16日,岳阳县张谷英饶村中学三名学生骑摩托车发生意外,造成两死一伤。5月13日,平江县童市镇两名学生溺亡。5月18日,君山区钱粮湖中学一名学生在进行低强度体育运动时意外身亡。5月19日,岳阳市第十四中学一名高三学生在家坠楼身亡。5月20日,汨罗市大荆镇大荆小学两名学生在自家屋前水塘不慎落水溺亡。以上事件的发生,值得各地各校高度警惕。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严防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和高考、学考、中考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各地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研究分析可能出现的各种复杂情况,坚持做到提前部署、提前预警,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把困难和问题估计的更加充分,把工作部署和应对措施考虑的更加周密,切实抓好校园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

    二、切实加强师生安全教育

    各学校要结合安全工作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种教育资源,通过课堂渗透、重要节点,对学生广泛开展预防溺水、预防食物中毒、防范交通事故、避免拥挤踩踏、消防安全、预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灾避险能力。

    各地各学校要把预防学生溺水摆在安全工作的突出位置,要按照《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中小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岳教体通〔2017〕57号)要求,将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六个一”落到实处。

三、认真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近期,多地发生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事故,造成学生伤亡,给受害学生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创伤和无法弥补的损失。各地各学校要深刻汲取外省市事故教训,与相关部门联动,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校车(包括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全面大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台账、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全面整改落实。要进一步加大对“黑校车”和幼儿接送车辆的整治力度,依法查处校车超速、超员、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要认真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不断提高校车司机、随车管理人员和乘车学生的安全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建立校车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问责机制,对不重视应急处理、不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四、切实做好教育考试安全工作

    6月份是教育考试月,各考区考点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密防范学校及周边各类不安全因素;要切实加强对考试用车的管理,严把车辆安全关。由学校统一租用车辆的,要乘(租)用证件齐全、车况良好的客车负责运送考生,严禁租用无牌、无证和无安全保障的车辆;要密切关注考生的饮食安全,切实加强对饮食卫生的管理,严防食品中毒等恶性事件的发生;要针对考生在考前因时间紧、压力大而导致过度紧张、焦虑不安、抑郁等心理问题,及时开展心理辅导;要针对考试期间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灾害天气等认真分析、研判,周密安排部署,严密防范。同时,要制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全应急管理机制,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确保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考试安全。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