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学生防溺水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来源:安全科   2018-04-25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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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市综治委校园治安办〔2018〕5号

 

关于开展2018年学生防溺水专项整治活动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教文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相关民办学校:

随着天气逐渐转暖,学生意外溺水事件将进入易发期。为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积极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教基司函〔2018〕7号)精神,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18年学生防溺水专项整治活动。

一、工作目标

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宣传教育率100%;校园及周边危险水域排查率100%。

二、活动时间

2018年4月至10月底。

三、活动主题

珍爱生命  预防溺水

四、工作措施

(一)制定方案,广泛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

各地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认真制定学校防溺水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

1.各学校必须做好“六有”规定项目。“六有”即:校园醒目处有防溺水宣传标语(或电子显示屏有宣传防溺水警示语);教室有防溺水宣传挂图;宣传栏(橱窗)有防溺水宣传内容;教育部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有回执保存;《湖南省中小学生防溺水警示教育专题片(2017年版)》有学生观看记录;学校(班级)防溺水专项教育(征文、手抄报、心得体会等)有记录照片。

2.各学校要教育全体学生做到“六不一会”。“六不一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

(二)加强联动,建立防溺水工作的长效机制

1.要强化学生在校期间的管理。加强对学生的出勤管理,对缺课学生要查明原因,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严防学生上课期间外出游泳。加强寄宿生放学后的教育和管理,避免课后到河边玩耍或下水游泳。要建立午间休息教师值班和放学一分钟提醒制度,加强学生午间休息时间段的监管,班主任老师利用每天放学前1-2分钟时间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

2.要强化部门联动。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密切配合市蓝天救援队做好“预防溺水应急知识进校园”活动,要主动与乡镇(街道)、办事处沟通协调,争取当地政府、社区(村委会)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在有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渠、河流、水库等危险地段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安全设施;聘请义务监管员(志愿者)在关键时间节点对重点危险水域进行巡护,对有玩水苗头和下水游玩的学生要及时予以制止;提醒池塘、水库管理者落实好防溺水的相关措施,切实承担起安全责任;通过张贴宣传画、公益广告等形式,营造全社会共同防范溺水的良好氛围。

3.要强化家校沟通。要建立本校(园)学生预防溺水事故提醒警示制度。在午休、周末、节假日、考试结束后、暑假等重点时段,利用班级QQ群、微信群等有效途径密切家校联系。要通过家访、家长会、告家长书等途径将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印发放给每位学生家长,让家长认真阅读签字后由学校汇总收齐回执单,存入学校安全台账备查。各学校要利用家长会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告知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职责,切实承担起学生在脱离学校监管后的看护责任。

五、相关要求

(一)迅速行动,明确责任。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立即对学生防溺水工作现状进行一次研究分析,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安全教育到位、有效。要以易发生溺水事故的区域、人群、时段为重点,将防溺水安全教育有效覆盖到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

(二)加强督查,严肃追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地学校学生防溺水专项整治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要将本次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作为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年度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教育体育局将对全市各学校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因防溺水专项整治活动落实不到位,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学校(幼儿园)要对防溺水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6月底、10月底分两次将本地本校学生防溺水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电子版报送市教育局安全管理科。联系人:李文正,联系电话:8805905, 电子邮箱:6519665@qq.com。

 

 

岳阳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

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