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委教秘(2020)2号中共岳阳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学生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安全科   2020-07-31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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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委教秘 〔2020〕2号

中共岳阳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学生防溺水工作的

紧  急  通  知

各县市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教文(体)局,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相关民办学校:

近日,岳阳县发生了两名学生溺亡事故,令人痛心,教训深刻。为严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再次发生,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暑期防溺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意识再强化。各级党政领导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意识,把严防学生溺水事故作为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宣传、教育、住建、公安、应急管理、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责任意识,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推进,立足职能,迅速行动,强化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统筹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

二、“五方责任”再压实。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对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共同负总责,县市区委专职副书记和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抓。要健全工作责任体系,压实属地和乡镇(社区)的主管责任、重点水域产权单位的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学校(班主任)的提示责任、家长(监护人)的监护责任。

三、安全警示教育再深入。市县两级宣传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标语、微信等媒体媒介,全方位播放防学生溺水教育专题片、公益广告和宣传防溺水知识, 尤其要加强重点时段的宣传和警示提醒。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在辖区主要道口、醒目地段、重点水域悬挂防溺水宣传横幅(标语)、警示标牌,充分运用“村村响广播”等宣传方式,宣传普及游泳安全和防溺水知识。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深入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各学校每周要通过家访、家长微信群、短信、电话等方式,不断强化学生和家长防溺水安全意识,提醒家长切实担负起教育和监护责任。

四、涉水安全隐患排查再细化。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组织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所有水域的安全隐患进行再次排查,对重点区域设立安全警示标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的情况进行摸排并登记造册,对安全基础设施缺失、损坏的,要立即进行修复和补充。各乡镇、村(社区)要和属地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危险水域常态化巡查机制,组建义务巡逻队、志愿者队伍,全面加强对重点时段(午后、饭后、傍晚等)、重点水域(河湖、塘坝、水库、水渠、鱼塘、水坑等)、重点人员(留守儿童等)等的看护巡查,建立专人值守制度,落实监管责任。

五、应急救援能力再提高。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健全学生溺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学生溺水应急处置方案。乡、村两级要组建溺水应急救援队伍,加强队伍专业培训,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信息共享、救援联动机制。发生学生溺水事件后,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迅速按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救援,立即处置,同时上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尽最大努力挽救溺水人员生命,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溺亡事故发生。

六、信息报送再规范。要严格规范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妥善处理,第一时间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快捷方式及时逐级上报属地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准确、规范上报有关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七、督查督办再加力。各县市区要成立防溺水专项督查组,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督促乡镇(社区)、水域产权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防溺水责任。对发生较大学生溺水事故的,一律通报,一律约谈,一律进行责任倒查,对失职失责的,一律问责追责。

中共岳阳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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