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教文(体)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相关民办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思想,引导和推动各地统筹教育发展与安全,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工作,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校园,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湖南省平安校园示范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平安校园建设省、市级示范项目申报及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1.“省级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市区”项目。该项目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为申报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审核遴选1-3个县市区,向省厅推荐。
2.“省级平安建设示范校”项目。该项目以学校为申报单位,每个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不超过1所学校(市直学校直接向市教育体育局申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核遴选6所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
3.“市级平安建设示范校”项目。该项目以学校为申报单位,每个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不超过2所学校(市直学校直接向市教育体育局申报),市教育体育局终审确定14所学校。
二、申报条件
省级项目申报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基础条件及项目条件(市级项目申报条件参照执行):
1.基础条件。申报单位近两年(2019-2020年)内未发生下列情况:(1)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涉校重大政治事件、非法聚集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暴力恐怖事件;(2)发生校车安全责任事故,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含3人及以上学生溺水事故)或影响严重的公共卫生事件;(3)校园发生八类主要刑事案件;⑷发生性侵、欺凌、集访等涉校涉生重大负面舆情事件;(5)发生其他符合有关责任督导和追究情形的案事件。
2.项目条件。申报单位须符合《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市区基本标准》(见附件1)和《平安建设示范校基本标准(中小学、幼儿园)》(见附件2)。
3.限制条件。
(1)省、市级平安建设示范校项目,同一个申报单位需选择其一进行申报,不得同时申报。
(2)示范项目的有效期为5年,过往已经被评为示范项目且未过5年有效期的单位,不再参加本次申报。
三、申报程序
1.单位申报。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意愿,填写《湖南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市区项目申报表》、《湖南省平安建设示范校项目申报表》或《岳阳市平安建设示范校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附件4、附件5),并附2000字左右的经验材料及其他必要书面佐证材料(20页以内)。
2.县市区推荐。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申报项目按数量和质量要求进行把关,将项目推荐文件和项目申报材料(《申报表》一式三份,经验材料及佐证材料一份,分项目装袋),于2021年5月21日前报送市局安全管理科,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联系人:刘刚,联系电话:13627306595(微信同号),邮箱:yysaqk@163.com。市直学校材料要求和时间要求同上。
3.市局遴选。市局将组织专家对省、市级平安建设示范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按名额择优遴选和推荐,并视需要组织实地核查。市级平安建设示范项目专家遴选结果及各单位经验材料须在岳阳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发文确认。
附件:1.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市区基本标准
2.平安建设示范校基本标准(中小学、幼儿园)
3.湖南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市区项目申报表
4.湖南省平安建设示范校项目申报表
5.岳阳市平安建设示范校项目申报表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
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市区基本标准
第一条 建立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家校联防的学生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组社区的日常监管职责与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党委或政府每年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具体问题,县市区教育局每季度1次以上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并解决具体突出问题。
第二条 落实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等文件要求,加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经费投入,把学校安防建设经费和校车奖补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校园安防“4个100%”建设到位并建立长效保障机制。
第三条 建立健全学生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明确;辖区所有学校规范配置法制副校长,制度执行情况良好。部门、校地联动机制健全,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教育安全发展环境好。
第四条 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建立应急预案;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工作、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年度综治考评等基础性制度落实情况好。中小学校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第五条 扎实开展教育安全三年专项治理行动,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建立健全涉校矛盾纠纷调处和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定期开展综合性矛盾纠纷、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稳定形势研判,台帐完整规范。
第六条 扎实开展防溺水、防欺凌、防性侵、防自杀等防范学生意外伤害专项行动,成效良好;全面开好安全教育课,将法制、国家安全、心理健康、消防、禁毒、反邪教警示教育等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全面落实每天放学一分钟、周五放学五分钟、寒暑假前一节课的学生安全教育常规。
第七条 辖区内学校无D级危房;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学校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完好并定期检测;危险化学品按要求存放管理。
第八条 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有特色、有亮点、示范辐射作用发挥较好。
附件2
平安建设示范校基本标准
(中小学、幼儿园)
第一条 制定实施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方案,工作目标明确,经费保障到位,工作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
第二条 落实学校安全校长负责制,各级各类岗位安全工作责任明确,内部安全制度健全、管理到位。
第三条 实行封闭式管理,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按要求配备专职保安员和防暴器械。
第四条 学校门卫值班室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建立视频监控系统,校园大门口的视频监控接入属地公安机关和“雪亮工程”,视频监控图像储存时间不少于90天;人员出入口配置完善的防冲撞设施。
第五条 常态化开展学生安全宣传教育,认真开展防溺水、防学生欺凌、防意外伤害、防交通事故、防踩踏等安全专题教育,国家安全教育落实到位,校园安全文化氛围浓厚;配备法制副校长,法制教育效果好。
第六条 制定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中小学每月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
第七条 校门口设有学校及周边综治工作相关部门责任人员公示牌,醒目标明教育、公安、市场、卫健、文旅广电、城管等部门责任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相关部门参与度高。
第八条 推进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按要求配备、维护消防设施设备,消防通道畅通,校内电器线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定期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治理。
第九条 严格落实校园危化品安全管理,有校车服务的学校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监管职责。
第十条 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设有“心理咨询室”等必要条件设施,配备专业心理教师并按要求开课,建立有效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和转疗救治绿色通道。
附件3
湖南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市区
项 目 申 报 表
申报单位: |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
推荐市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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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 |
湖南省教育厅制
县市区名称 |
分管县市区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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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体)局局长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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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分管局长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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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责任部门 |
部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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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学校数 |
本地师生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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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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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两年学校学生安全工作获上级考评、推介或表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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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及经费投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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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地学校学生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建立情况和出台的制度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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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整体推进本地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的亮点与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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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党委 审核意见 |
党委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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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推荐 意见 |
市州教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湖南省平安建设示范校项目申报表
申报学校: |
(学校公章) |
推荐市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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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 |
湖南省教育厅制
学校名称: |
学校类型: |
(公办或民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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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副校长: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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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副校长: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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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部门: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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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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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人员数: |
学校师生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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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两年学校安全工作获上级考评、推介或表彰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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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具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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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校制定的安全工作制度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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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生安全教育开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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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校安全工作的亮点与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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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 审核意见 |
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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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推荐 意见 |
市州教育(体)局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岳阳市平安建设示范校项目申报表
申报学校: |
(学校公章) |
推荐县市区: |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
填报时间: |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制
学校名称: |
学校类型: |
(公办或民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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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副校长: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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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副校长: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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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部门: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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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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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人员数: |
学校师生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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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两年学校安全工作获上级考评、推介或表彰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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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具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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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校制定的安全工作制度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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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生安全教育开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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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校安全工作的亮点与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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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 审核意见 |
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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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推荐 意见 |
县市区教育(体)局盖章: 年 月 日 |
1.请认真逐项填报,内容要详实、具体,相关指标尽可能量化说明。
2.请将此表格装订成册,一式3份,不需另加封面。
3.请用A4或A3纸打印,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4.相关佐证材料,请用A4纸统一打印或复印,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申报材料电子档发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