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各有关单位,驻岳各高等院校,市直各学校,相关民办学校:
为认真落实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校园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秋季学校食品及饮用水安全工作,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及饮用水污染和校园突发传染病事件发生。市教育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联合开展2021年秋季校园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及饮用水安全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1年9月15日至30日。
二、督查内容
1.学校(含幼儿园,下同)食堂食品安全(督查内容见附件1);
2.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督查内容见附件2);
3.校园校内食品店及周边食品安全(督查内容见附件3);
4.学校传染病防控(督查内容见附件4)。
三、督查方式
1.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督查方式。
2.原则上每个县(市)区随机检查的学校(含高中、职校、初中、小学、幼儿园和民办学校)不少于4所,农村或寄宿制学校不少于2所。
四、督查安排
本次督查内容根据市教育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岳阳市学校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及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岳教体通〔2021〕12号)制定。分组安排如下(其中,每组成员第一名为联络员,第三名资料员):
第一组
组 长:陈育文
成 员:李嘉谊、万鸿飞、李凤玲
督查范围:平江县、君山区、岳阳楼区、市直学校
第二组
组 长:郑 旭
成 员:刘雁飞、胡岳军、刘 岚
督查范围:湘阴县、汨罗市、屈原管理区、经开区
第三组
组 长:李岳玲
成 员:陈青山、潘 灿、钟进华
督查范围:华容县、岳阳县、临湘市、云溪区、南湖新区
五、工作要求
1. 认真履行职责。各督查组要按照分工,深入全市学校进行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普通问题,要采取当面反馈交流和下发整改通知书的形式督促相关学校采取措施迅速整改到位。各督查组的检查结果纳入年底对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绩效考核依据,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或较严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2. 加强督查保障。各督查实行组长负责制,各督查组组长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各组联络员负责联系安排行程、资料收集和整理汇总。各督查组准备一辆督查用车,由各组组长单位负责落实(含路途通行、油料、停车等费用),并确保行驶安全。
3. 严格工作纪律。各督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县市区和学校全面了解和掌握各项工作真实情况,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附件:1. 岳阳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表
2. 岳阳市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检查表
3. 岳阳市校园校内食品店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表
4. 岳阳市学校传染病防控检查表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8日
附件1
(一)岳阳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学校):
法定代表人: 食品安全负责人: 电话:_____________
检查 项目 |
检 查 内 容 |
是 |
否 |
备注 |
选址 |
远离污染源(25米内无暴露垃圾堆、污水池、粪坑、旱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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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 健康 管理 培训 |
持有效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悬挂在醒目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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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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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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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从业人员掌握基本食品安全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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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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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安全 信息 公示 |
在醒目位置公示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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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醒目位置公示量化等级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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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主要食品原料及来源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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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相关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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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用房和基本设施 |
应具备的基本功能用房或操作场所,包括食品粗加工、切配、烹饪、餐具清洗消毒、备餐、食品库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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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设有荤、素、水产品食品原料清洗池,以及清洁工具用具专用清洗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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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藏冰箱(柜)不得少于3台(分别用于生、熟食品存放和食物留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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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并保持清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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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处理区配备带盖的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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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安全 管理 |
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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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是否实行校领导陪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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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健全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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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职且经过培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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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各岗位从业人员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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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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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开展食品安全日常检查工作,并有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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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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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双手清洁,保持个人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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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食品安全档案并按要求落实监管部门的整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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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 环境 卫生 |
定期清洁,保持室内外环境干净整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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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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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内有1.5米以上符合要求墙裙,室内无积水,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定期清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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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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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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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 控制 |
有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验收和进货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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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的食品及原料均索取了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保存相关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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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采购使用禁止生产经营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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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外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按照标识的条件和要求规范贮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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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餐盒和筷子从有资质的单位进货并符合规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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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期、变质食品和食品原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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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 消毒 |
配备了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设备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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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池数量和标识符合要求,消毒池与其他水池不混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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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人员掌握基本消毒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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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具消毒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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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专用餐具保洁设施(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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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加工 制作 管理 |
是否使用过期、变质食品原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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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在盛放、贮存时相互分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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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食品的设施设备及加工工具、容器等有显著标识,按标识区分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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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制作食品做到烧熟煮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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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正常运转,按规定留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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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适当保存条件,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需再次利用的要先确认未变质再经过充分加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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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添加剂 |
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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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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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厨 亮灶 |
是否实施“明厨亮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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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引入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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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 垃圾 处理 |
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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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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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 |
学校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
附件2
(二)岳阳市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学校):
法定代表人: 饮用水卫生负责人: 电话:____________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备注 |
一般情况 |
学校供水类别 |
£集中式供水(○市政供水 ○乡镇水厂供水 ○村级水站供水) □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 □二次供水 □分散式供水 □其他 |
|
学校饮水类别 |
□开水 □桶装水□现制现售水□分质供水□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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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标准的饮用水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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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单位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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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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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门的饮用水卫生管理档案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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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单位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上岗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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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水产品、消毒产品有卫生许可批件或产品安全评价报告等索证资料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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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水供应点 |
开水贮水容器加盖上锁,定期清洗消毒并有记录 |
□是 □否 |
|
桶装饮用水 |
有桶装水生产单位索证资料(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
□是 □否 |
|
有桶装水批次检验合格报告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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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对饮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并有记录 |
□是 □否 |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备注 |
现制现售饮用水 |
现制现售水质处理器是否有产品铭牌,标识内容是否与许可批件相一致 |
□是 □否 |
|
定期更换过滤、吸附材料并有记录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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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定期水质检测报告且合格 |
□是 □否 |
||
水质检测报告是否公示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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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分质供水 |
定期更换过滤、吸附材料并有记录 |
□是 □否 |
|
有专用制水间并上锁,有洗手和空气消毒设施、通风换气设施等相关设施设备 |
□是 □否 |
||
有水质检测检验能力或委托检测合同,定期对水质检测并有水质检验合格报告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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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供水 |
二次供水设备周围无污染物 |
□是 □否 |
|
二次供水储水设备有卫生安全防护设施 |
□是 □否 |
||
每6个月内对蓄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一次并有记录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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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清洗消毒后进行水质检测并有水质检验合格报告 |
□是 □否 |
||
自建设施 供水 |
自备水水源卫生防护好,周围 30 米内没有污染源 |
□是 □否 |
|
应有水质消毒设施,并运转正常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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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消毒并有记录 |
□是 □否 |
||
有定期原水和末梢水水质检测报告,并合格 |
□是 □否 |
注:供水单位是指二次供水、分质供水、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的学校。
学校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
附件3
(三)岳阳市校园校内食品店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表
检查 项目 |
检 查 内 容 |
备注 |
餐饮店 |
1.食品经营许可资质合法有效,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与食品经营许可一致;亮证经营;张贴上次监督检查结果记录。 |
|
2.经营场所保持环境卫生和整洁,配备充足疫情防控和消毒物资;就餐场所保持通风,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个人防护措施到位,保持个人卫生。 |
||
3.采购的食品和食品原料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保留采购票据;不采购野生动物制品和来源不明食品。 |
||
4.有必要的冷藏冷冻设施设备,消毒柜正常运行,有防虫防蝇防尘防等防护设施。 |
||
5.食品贮存分区分类分架,离地隔墙,保持场所通风,仓库内无“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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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店 |
1.食品经营许可资质合法有效,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与食品经营许可一致;亮证经营;张贴上次监督检查结果记录。 |
|
2.经营场所保持环境卫生和整洁,配备充足疫情防控和消毒物资;经营场所保持通风,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个人防护措施到位,保持个人卫生。 |
||
3.有必要的冷藏冷冻设施设备,有防虫防蝇防尘设施。食品与非食品分区销售。 |
||
4.采购食品落实进货查验安全要求,保留采购票据;无“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 |
||
5.食品贮存分区分类分架,离地隔墙,保持场所通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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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贩 管理 |
中小学校门外道路两侧100米之内是否存在食品流动摊贩。 |
附件4
(四)岳阳市学校传染病防控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学校):
法定代表人: 传染病防控负责人: 电话:____________
类别 |
监督指标 |
检查结果 |
卫 生 室 |
寄宿制学校、高校是否设立卫生室(校医院的卫生保健科),其他学校是否按规定设保健室或卫生室 |
|
是否开展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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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照规定的原则、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传染病疫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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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是否按照规定转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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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瞒报、缓报、谎报的传染病疫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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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人员是否瞒报、缓报、谎报的传染病疫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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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染 病 防 控 措 施 |
是否制定并完善学校传染病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
是否建立并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等卫生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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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名学生以上的学校或寄宿制学校是否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并有卫生培训合格证书 |
||
是否指定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
||
是否按规定开展晨午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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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规定开展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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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和疫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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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查验医疗机构出具的患传染病学生病愈返校病愈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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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展学生体检,体检项目是否符合规定,体检机构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
||
是否建立学生健康体检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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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监督指标 |
检查结果 |
传 染 病 防 控 措 施 |
是否开展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 |
|
是否开展健康教育(含血防教育、近视眼防控工作等),是否按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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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规定开展新生体检、结核病筛查工作和疫苗接种工作(接种证查验、补种、群体性接种) |
||
是否瞒报、缓报、谎报的传染病疫情 |
||
是否每天按时报送疫情防控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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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全面掌握本校所有教职员工(含临聘人员)和学生的中、高危地区假期旅居史以及健康码、行程码异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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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现本校所有教职员工(含临聘人员)全员疫苗接种(禁忌症除外),是否全力组织本校12-17周岁学生疫苗接种工作,记录教职工和学生的接种率,查验禁忌症证明材料 |
||
是否对本校重点岗位后勤服务人员(保安、保洁、食堂商店人员、宿舍管理人员等)开展核酸检测 |
||
是否执行学校封闭式管理制度,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允许进入的人员是否严格佩戴口罩、查验体温、健康码和行程码,并实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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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违规开展线下教育和培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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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前是否开展疫情防控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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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学校食堂、厕所、宿舍等重点部位进行环境清洁、通风和消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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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储备必要数量的口罩、酒精、洗手液、消毒液、测温设备等,各类物资是否按要求分类存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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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取切实有效的宣传方式(会议、通知、信息)等,督促和引导广大师生员工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健康生活习惯 |
学校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