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教文(体)局:
《岳阳市校车交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教育体育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
岳阳市校车交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全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湘办发电〔2019〕84号)精神和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公室关于开展校车安全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切实防范和坚决遏制道路安全事故,市教育体育局决定从3月中旬至2020年12月,围绕校车方面存在的交通顽瘴痼疾,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一、组织领导
市教育体育局成立岳阳市校车交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王德华同志任组长,陈育文同志任副组长,安全科、民办科、学前科、督导科等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安全科,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检查等工作。
二、整治目标
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开展专项整治,使全市校车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校车通行道路条件进一步改善,校车从业人员守法意识显著增强。
三、整治重点
(一)严格校车及校车驾驶人的安全监管
1.加强校车从业人员的管理。开展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资质审查,对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校车驾驶人,要坚决予以辞退。定期开展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020年8月底前辖区在用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员等校车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00%。
2.加强校车安全运行监管。按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要求,健全动态监管工作机制,落实专人值班监控制度,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校车监控系统升级。要对校车实时监控终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缺失损坏的监控设备及时更换和维护。
(二)加强校车安全常态监管
1.完善校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各县市区要对辖区所有校车及驾驶人进行登记造册,完善“一车一档”台帐。督促校车使用单位建立健全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内部考核机制,落实校车发车前查验制度、校车日常维护、随车照管人员等各项制度。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
2.加强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定期对校车行驶路线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排查情况及时上报到当地政府和道路建设、管理有关责任部门。
(三)严厉打击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
1.加强校车管控力度。各县市区要依托校车监控平台加大监管力度,同时组织力量开展突击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校车超载、超速、学生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向公安交警部门推送校车违法信息。
2.全面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对校车驾驶人的驾驶行为开展警示教育,坚决杜绝校车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的超速、闲聊、打手机、玩微信等严重影响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3.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行为。各县市区要对“黑校车”接送学生(幼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向当地政府和公安交警、交通、安监等部门进行通报,加大对非法营运和非法接送学生(幼儿)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工作步骤
1.研究部署,排查摸底阶段(2020年3月)。各县市区完成工作部署,制定整治方案,摸清底数,形成台账。
2.集中行动,专项整治阶段(2020年4月至10月)。各县市区对标对表,逐项推进各项整治措施落实,从严追究失职渎职责任。
3.巩固提升,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开展全覆盖的督导检查,通报问题、推广经验,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1.清单管理,逐一销号。各县市区要对照校车交通顽瘴痼疾整治的重点内容,细化具体整治措施。凡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整治任务的,市教育体育局将采取提醒、约谈、通报等方式开展催督办;对反复催督办,问题依旧严重,隐患依然突出的地方,启动倒查问责。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要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印发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组织观看安全事故警示片、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语等形式,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基本常识,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
3.强化责任,严格考核。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校车安全体系建设,坚决遏制校车事故发生。2020年底,市教育体育局将采取查阅相关文件、台账资料、现场抽检等方式对全市校车安全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评分细则附后),结果纳入对各县市区平安建设和安全生产年度考核。
附件:岳阳市校车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考核
评分细则
附件
岳阳市校车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考核评分细则
考评内容 |
分 值 |
考评计分办法 |
考评得分 |
备注 |
考核机制建立情况 |
10分 |
未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和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的内部考核机制的,每所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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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校车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
10分 |
未建立“一车一档”管理台帐的,每个单位扣2分;2020年8月10日以前,未完成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等校车从业人员年度培训的,每所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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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建立情况 |
10分 |
未落实校车发车前查验、校车日常维护、随车照管人员等安全管理制度的,每所学校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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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监控平台建设和使用情况(30)。 |
30分 |
2020年10月31日前,县级校车安全监管平台完成技术升级,实现现场图片或视频实时传输功能,通信网络技术达到4G标准,未落实的,扣20分;未定期向公安交警部门推送校车违法信息,实现有效监管的,扣5-10分;未立健全联合监管机制的,扣5分;辖区校车未纳入监控平台管理的,每台次扣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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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
20分 |
每月参加不少于2次联合执法检查,打击校车偏离审批线路行驶、超速行驶、超员行驶、未系安全带、非法运营车辆(俗称“黑校车”)接送学生等违法违规行为。从2020年1月起,未落实的,每月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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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效果 |
20分 |
接送学生车辆存在违法行为的,每发现1起,扣2分;发现非法运营车辆(俗称“黑校车”)接送学生,但没有报相关部门整治到位的,扣10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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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考评等次与计分办法:考评实行百分制,并实行等级评估,分为“优秀、良好、达标、不达标”四个等级:即达到90分以上的为优秀;达到80分以上,未达到90分的为良好;达到60分以上,未达到80分的为达标;未达到60分的为不达标。按照所占绩效评估分值换算,优秀等次记满分,良好等次按90%计分,达标等次按85%计分,不达标等次按55%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