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教通〔2014〕83号
岳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学校
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文局、南湖风景区教育局、屈原管理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相关民办学校:
暑假将至,为了切实做好假期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湘教办通〔2014〕114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期末和假期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暑假期间,天气炎热,大范围强降雨等恶劣天气频繁,是各类事故易发多发时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造成不良影响、引发责任事故的,要按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防溺水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各学校在放假前务必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要通过知识讲座、图片宣传、主题班会、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大力宣传防溺水知识,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练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职责,加强对孩子的管理,防止学生随意到水域附近游玩和下水游玩。特别要教育学生掌握正确的溺水施救方法,防止因救援同伴或他人而发生连环溺亡事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防溺水宣传教育纳入暑假教师大家访的重要内容,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三、开展安全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放假前,各地学校要在前期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对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来一次“回头看”,排查整治工作要全覆盖、零容忍,对假期停用的设施设备要及时关闭关停,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充分利用假期进行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治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严密的防范和监控措施,同时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特别是当前正处汛期,要重点对校舍、围墙、驳岸、食堂、厕所、锅炉房、仓库、闲置用房以及煤气燃气、供电、防雷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防止发生校舍、围墙、驳岸等设施倒塌、垮塌、塌方和瓷片脱落等安全事故。
四、加强校园管理,确保信息畅通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各单位主要领导、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假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同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暑假期间,原则上,任何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如确因教育教学需要举行集体活动,须事先按规定报批,并制定好周密的安全应急预案,活动中要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职业学校要做好顶岗实习学生和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要安排专人负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岳阳市教育局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