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教通〔2015〕79号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市直学校幼儿园门卫室规范化建设督查的通 知
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治〔2015〕16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学校门卫室硬件达标标准,提升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水平,强化安全保卫意识,实行门卫规范化管理。经研究,决定对市直学校幼儿园门卫室规范化建设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5年10月19日至30日(具体日程另行通知)。
二、督查方法
由市教育体育局安全科负责,对照《市直学校门卫室标准化建设督查评分表》逐校评比验收,对不合格的单位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督查结果将纳入2015年度市直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考核。
三、工作要求
1.思想重视。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门卫室规范化建设工作,将其作为推进学校安全体系和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督查活动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2.加强自查。要对照督查评分表内容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门卫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3.提升品质。各单位要通过本次专项督查,进一步抓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规范门卫室管理,守好学校安全第一屏障,提升学校安全管理品质,切实保障师生安全,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附件:市直学校门卫室规范化建设督查评分表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5年9月28日
附件
市直学校门卫室规范化建设督查评分表
检查内容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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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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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比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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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门卫室内配备相应的安防、消防、照明等器械设施摆放整齐,管理规范。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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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门卫室布局合理、美观,无与门卫室安防建设无关的杂物。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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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室内醒目位置张贴学校门卫管理制度,配有必要的办公桌椅、储物柜等办公设施。(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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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门卫室内应配备具有来电显示的外线电话,门卫熟知学校领导及各办公室联络方式。(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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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门卫室内须安装一键报警装置及学校重点部位监控显示终端。(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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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门卫室内要保持环境整洁,禁止使用明火和大功率电器。(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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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门卫室建立车辆进出登记表、人员进出登记表、物品发放登记表等进出学校检查记录;配备日常巡查记录簿、监控室值班记录簿、值班情况及交接记录簿等工作档案,且每日记录准确、规范、完整。(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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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校园门卫工作规范:严格执行门卫检查规定,按时在学校及周边开展治安巡逻、安全检查、巡查和重点部位检查,熟练使用防卫器械、消防器材和各项技防设施,具备一定的现场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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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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