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教通﹝2013﹞107号
岳阳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秋季开学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文局、南湖风景区教育局、屈原管理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相关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新学期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现就做好秋季开学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认识,切实把秋季开学的学校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排查学校安全隐患,针对学校秋季易发各类安全事故的特点,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和指导监管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要求,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避免出现因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二、加强管理,杜绝事故。各地、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分析本地过来秋季易发、多发性事故的规律特点,不放过任何细节,及早部署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秋游、军训、运动会等大型集体活动的组织管理,严防溺水、交通和其他意外伤害事故发生。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学生上学放学交通工具的管理。进一步强化学校(幼儿园)日常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学校食堂、超市食品卫生和宿舍管理,避免发生食物中毒、严重火灾、拥挤踩踏等安全责任事故。暑假期间新建校舍或实施校舍维修的学校,要进行建筑质量及室内装修污染检测。
三、全面检查,消除隐患。各地、各学校(幼儿园)要重点做好以下9个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1、学校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消防安全管理、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实验室、食堂、寝室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2、学校教学用房、学生宿舍、食堂、体育场地(器材)、厕所、浴室、废弃校舍等公共建筑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3、学校周边社会治安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4、学生用车,特别是校车存在的安全隐患。5、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因个人纠纷或精神类疾病而存在的安全隐患。6、学校锅炉、燃气、电气等重要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7、学校食堂、饮用水等管理存在的安全隐患。8、学校防震、化学药品等存在的安全隐患。9、学校所处地形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对于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限时整改;同时,如自身难以一时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协同政府相关部门尽快解决。
四、认真组织 “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确定开学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宣传周”。各级各类学校要以讲座、报告、班团(队)会、演讲、征文评比、知识竞赛、手抄报评比、防护演练、读书活动等主动型、互动型活动方式,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视、展板、橱窗等宣传教育阵地,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开展好“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让学生亲身体会安全防范及遵纪守法的重要性。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广大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加强对子女的教育监管,切实履行监护职责。要切实加强校园防暴教育,交通、消防、饮食、防溺水、防火安全教育,毒品预防宣传教育,遵纪守法教育,传染病的预防教育,自救互救基本知识与技巧教育和打击非法传销宣传教育。要认真组织广大学生上好反邪教警示教育课,大力宣传党和政府防范处理邪教的政策和打击处理邪教的法律法规,揭露邪教的危害,普及识别和抵制邪教的知识。各学校安全教育要有计划、有课时、有教案,切实把安全教育落到实处。
五、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3〕82号﹚文件要求,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尽快完成非专用校车的改装工作,从今年秋季开学起,未经改装的非专用校车一律不能上路接送学生。各学校和幼儿园要建立完善校车安全管理档案,做到一车一档,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校车安全纳入开学工作检查的重要内容,并联合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在开学初组织对辖区内校车进行一次专项督查,重点查处超载、超速、准驾不符和未改装的非专用校车接送学生等违规违法行为。
为了全面掌握各地各校落实“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安全教育宣传周”落实情况报我局学校安全管理科;请市直各学校 (民办学校 )、幼儿园将“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计划、报告讲座讲稿、重大活动方案、活动图片资料及两张附表(注意:请将安全教育宣传周资料和两张附表分开装订)报我局学校安全管理科 405室。上述资料报送的截止日期为 9月 20日。联系人:吴梦妮,联系电话: 8805905。
岳阳市教育局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