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局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陕西吉林两地个别幼儿园违规开展群体性服药事件通报的通知
岳市教办通〔2014〕7号
岳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关于陕西吉林两地个别幼儿园违规开展
群体性服药事件通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文局、南湖风景区教育局、屈原管理区教体局,市直各幼儿园(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陕西、吉林两地个别幼儿园违规开展群体性服药事件的通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并遵照执行。市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明查暗访,并进行通报。对违规的人和事,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岳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3月20日
岳市教办通(2014)7号转发《幼儿园违规开展群体性服药事件的通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