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校车办,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校车办:
《岳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管理工作考评细则》(岳阳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对县市区政府校车管理工作考评总分5分,岳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县市区政府校车管理工作考评总分1分,均细化为100分)已经市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岳阳市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
岳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管理工作考评细则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办法 |
考核方式 |
自评得分 |
考评计分 |
政府 主导(38分) |
组织领导 |
党委、政府每年至少召开1-2次会议,专题研究校车管理工作。 |
3 |
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校车安全管理工作1次计1.5分,2次计3分。 |
查阅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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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召开下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大会,安排部署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
3 |
上半年召开一次,计1.5分,下半年召开一次计1.5分,全年未召开计0分。 |
查阅会议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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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下级政府及所属部门、校车公司、学校、家长、驾驶员层层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状。 |
3 |
层层分别签订了责任状计5分,缺一环节扣1分。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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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校车工作纳入乡镇、学校年度目标管理、实施绩效考核。 |
3 |
校车安全管理纳入政府对下属单位、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计3分。 |
查阅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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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建设 |
成立由政府领导担任组长,教育、公安、交通、财政、安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
1 |
成立了领导小组计1分。 |
查阅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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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校车管理工作办公室,配备专人,安排经费。 |
3 |
安排了专项工作经费计1分,有兼职工作人员计1分,有专职工作人员计2分。 |
查阅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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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建设 |
1.专营模式;2.农村客运模式;3.城市公交模式;4.其它模式。 |
4 |
模式明确计2分,已组织运营计2分。 |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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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校车服务公司管理。 |
4 |
校车服务公司资质齐全计1分,管理规范计2分。 |
查阅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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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保障 |
制定农村客运发展规划;校车通行道路安全设施建设规划。 |
2 |
制定一个规划计1分。 |
查阅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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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校车专项经费补助制度,列入预算。 |
4 |
政府本级财政校车专项经费每投入10万元计0.2分,最多计4分。 |
查阅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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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并落实校车发展扶持政策。 |
4 |
制定了政策计2分,落实了政策计2分。 |
查阅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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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主导 (38分) |
考核机制 |
制定并落实对校车管理成员单位工作考核制度。 |
2 |
制定并落实考核细则计2分。 |
查阅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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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并落实校车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 |
2 |
制定并落实责任追究制计2分。 |
查阅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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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办法 |
考核方式 |
自评得分 |
考评计分 |
部门 履职 (36分) |
安全监管 |
开展校车安全管理专项督查。 |
12 |
全年开展4次专项督查计8分,常规督查情况4分。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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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校车准入审批工作,校车标牌审批发放 发放校车标牌的车辆总数 辆,核定 座。 |
5 |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组织开展校车准入审批工作计2分,发放了校车标牌计1分,建立一车一档计1分。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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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校车驾驶人准驾审批。 核定校车驾驶人资格 人。 |
4 |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组织开展校车驾驶人准入审批工作计2分,建立校车驾驶人档案计2分。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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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学生上下学时段安全护导工作。 |
4 |
安排专人组织乘车计1分,落实交接手续计1分;城区车流量较大的学校设置交警护学岗计2分。 |
查阅工作安排、情况记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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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门口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标识标牌建设。 |
5 |
随机抽查5所学校,每一所学校附近交通安全警示标识标牌齐全计1分。 |
实地察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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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 |
开展多种教育、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校车安全的良好氛围。 |
6 |
开展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计2分;开展对驾驶人员、随车照管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计3;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加强校车宣传教育计1分。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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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目标 (26分) |
安全事故控制 |
交通安全责任事故考核,按一般交通事故、重大交通事故、特大交通事故分别考核。 |
6 |
未发生校车交通责任事故计6分。发生一起一般交通责任事故扣3分,发生一起重大交通责任事故不计分,发生特大交通责任事故所有工作计0分。 |
县市区自评;市校车办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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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报送 |
报送信息(突发事件、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任务部署反馈、日常工作信息等)情况。 |
10 |
信息迟报每次减1分,不报减3分;应急突发事件迟报减2分,瞒报减4分。 |
县市区自评;市校车办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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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督查 |
省、市级校车安全督查情况。 |
10 |
凡在省、市级工作检查和暗访督查中发现校车安全突出问题被通报或下达督办函的,每次扣2分;凡督办事项未按时整改到位且回复的,每次扣5分。 |
县市区自评;市校车办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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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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