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教通〔2013〕60号
岳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幼儿园保育员职业资格培训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文局、南湖风景区教育局、屈原管理区教体局,市直各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切实加强学前教育师资建设,全面实施园长、幼儿保教老师持证上岗制度,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起,启动岳阳市幼儿园保育员职业资格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凡在幼儿园保育员岗位从事保育工作,年龄50岁以下,未取得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与学时:按照规定的《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开展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理论专题培训和岗位实践考核两部分,累计培训120学时。
三、培训时间和名额:2013年5月——2014年8月,培训共分两年。每期培训分集中培训、自主研修及岗位实践、考核与结业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和名额见附表1)。
四、考试考核:培训后,岳阳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岳阳市中小学教师远程教育中心负责进行考核,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五、其它事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核标准收取培训、教材及考试等费用,食宿费用自理。
培训学员经考试和考核合格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保育员中级资格证书》。市教育局对获得资格证的保育员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附件:1.岳阳市幼儿园保育员资格培训两年计划名额分配表
2.岳阳市幼儿园保育员培训学员情况登记表
岳阳市教育局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