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职学校违规组织学生外出务工的通知
来源:未知来源   2013-10-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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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市教通〔2013128号

岳阳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职学校

违规组织学生外出务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职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教学实习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禁止学校非法组织或介绍未成年学生外出务工的通知》(教职成厅〔2007〕7号)精神禁止中职学校违规组织学生外出务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等职业学校和有关实习单位在组织学生开展工学结合、半工半读试点等形式的实习活动中,要严格遵守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教职成〔2007〕4号)的各项规定,学生实习时,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学生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 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学生日常和假期管理,自觉防范和抵制外来招工。  

二、中职学校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借口组织一年级学生外出教学实习活动,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中职学校二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得外出教学实习,更不允许顶岗实习或勤工俭学,个别专业确因需要教学实习的,必须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并报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备案,否则不予认定;

四、对违规组织学生外出务工的学校,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学生资助文件要求,取消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同时取消相关专业的招生资格,其造成的后果由学校法人代表承担,相关的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由学校自己解决。

 

                             岳阳市教育局

                                        2013年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