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第一批教育综合发展专项(民办教育)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岳教体通〔2020〕98号)
来源: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20-10-20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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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教文(体)局,市直各民办学校(幼儿园):

为促进我市民办学校和幼儿园建设,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教育综合发展专项(民办教育)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20〕41号)要求,现就我市申报2020年第一批教育综合发展专项(民办教育)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1.优质发展特色民办校项目。申报该项目对象为民办普通中小学、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要求办学行为规范,本年度内无违纪违规和零投诉。办学特色鲜明,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升。严格落实文明校园“6个好”,即领导班子建设好、思想道德教育好、活动阵地好、教师队伍好、校园文化好、校园环境好。

2.优质发展特色民办园项目。申报该项目的民办幼儿园应当


是普惠性幼儿园,办园行为规范,特色鲜明,无小学化教育倾向,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近三年内已获得“省级规范民办学校建设奖励”项目的学校(幼儿园)不再申报。

二、项目指标和资金分配

1.“优质发展特色民办校”指标3所,奖励标准10万元。

2.“优质发展特色民办园”指标11所,奖励标准5万元。

三、有关说明

1.县市区优质发展民办校(园)的申报材料需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由我局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验收。

2.申报材料格式要求:申报材料统一装订成A4大小的书籍形式,使用白色封面和封底。申报材料装订顺序:封面,总目录,“优质发展特色民办校”和“优质发展特色民办园”项目申报书(式样见附件1、附件2),要求提供的证明或材料,封底。申报书中总目录页码须与正文页码相对应,正文纸张使用A4复印纸,需要提供的照片使用彩色打印。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于10月28日前报我局民办教育科。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