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 紧急通知
来源:市教育体育局   2016-07-05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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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教文局,屈原管理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相关民办学校:

    6月22日下午,汨罗市白水镇初级中学三名学生回家途中结伴游泳,两名学生不幸溺亡;6月29日,汨罗市三名学生放假期间从家中外出,结伴下水玩耍溺亡,令人十分痛心。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就预防学生溺水事件发生作了专门批示。为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意外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学生人身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再次提出“三个一”的工作要求:

    一、上好一堂课。放暑假前,各学校要给所有学生上好一堂安全教育课,把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名学生。重点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特别要教育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并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二、印发一封信。放暑假前,各学校要将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到每一位家长手中,并将家长签字的回执收齐存档。要督促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特别是留守儿童的家长要委托有能力的监护人加强管理。要合理安排孩子节假日活动,加强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要经常对孩子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迅速开展一次排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主动配合街道、乡镇、村委会和社区,加大安全检查、巡查力度,重点检查河流和水塘边警示标牌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栏杆是否结实,并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发现中小学生在水边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劝阻和制止,发现险情要及时施救,积极营造全社会人人讲安全、人人关心学生安全的良好氛围。

各地要将本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本行政区域内每一所中小学校,对防溺水工作进行再布置、再检查、再落实。要主动联系当地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共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最大限度防止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如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