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级骨干民办学校建设2013年度立项学校验收暨2014年度立项学校中期督查工作的通知(岳市教办通〔2015〕4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文局,相关民办学校(幼儿园):
根据《关于“十二五”市级骨干民办学校建设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岳市教通〔2013〕68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市级骨干民办学校建设2013年度立项学校验收和2014年度立项学校中期督查工作通知如下:
1.自评自述。立项民办幼儿园、民办普通中小学、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分别对照《湖南省骨干民办幼儿园建设基本要求》、《湖南省骨干民办小学建设基本要求》、《湖南省骨干民办初级中学建设基本要求》、《湖南省骨干民办普通高中建设基本要求》、《湖南省骨干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基本要求》二级指标逐项自评自述,撰写自评材料,作出自评结论,于12月20日前连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备查。
2.验收或督查。12月30日前,我局组织人员逐校验收或督查。2013年度立项学校验收不合格的,视具体情况作出“限期一年整改”或者“取消立项学校资格”的决定。
各单位要以本次验收或督查为契机,严格查摆问题、促进整改,确保市级骨干民办学校建设的进度和质量,促进本地民办教育上台阶上档次。联系人:唐建国;联系电话:0730-8805619。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