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教通〔2014〕51号
岳阳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度市级骨干民办学校建设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文局、南湖风景区教育局、屈原管理区教体局,相关民办学校(幼儿园):
按照我局《关于“十二五”市级骨干民办学校建设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岳市教通〔2013〕68号)要求,现就2014年度市级骨干民办学校建设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申报市级骨干民办学校建设的民办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应当是2013年度办学情况评估先进单位,其中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应当有一届以上(含一届)毕业生。申报市级骨干民办幼儿园建设的民办幼儿园应当是标准幼儿园(即办园条件、保教质量基本达到《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要求)。申报市级骨干民办学校建设的民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其用于教育教学的承受土地和房屋应当全部登记在学校名下,且基本达到市级骨干民办学校建设基本要求。
二、适度平衡。避免市级骨干民办学校建设集中在城市和少数县市区。同一学校举办者在一个县市区开办两所或两所以上民办幼儿园,其市级骨干民办幼儿园建设申报限1所。
三、控制数额。各县市区申报市级骨干民办幼儿园建设1-2所,申报市级骨干民办中小学建设限1所。
四、材料报送。市级骨干民办学校建设申报书连同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5月23日前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报我局民办教育科,市管民办学校直接将申报材料报我局民办教育科。联系人:唐建国;联系电话:8805619。
岳阳市教育局
201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