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民办教育工作要点
来源:本站原创   2014-03-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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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民办教育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加强引导、分类指导,开展行业自律,严厉打击非法办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一、健全制度。继《岳阳市民办学校管理暂行办法》和《岳阳市各类民办学校设置标准》后,进一步细化各项管理措施,明确民办学校申请筹设、设立,变更名称、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办学地点、办学内容、章程,增加办学点、专业等分别需要提供的审批资料、审批流程、审批办法,明确年度办学情况评估的标准、程序、奖惩措施,同时借鉴外地经验,积极探索民办学校分类改革。

二、规范管理。一方面,在规范社会办学行为专项治理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民办学校“超范围办学”、“一证多址”、“虚假广告”、安全隐患、证照不齐、办学场地不规范等的治理,严肃纪律,绝不姑息迁就;另一方面,建立民办学校诚信档案,通过制度约束、学校承诺、公示公开、建档备份等措施构建社会办学的诚信体系。

三、加强引导。组织开展先进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举办者、示范校、优秀校、特色校、骨干民办学校建设校、优质民办教育资源建设校等一系列评选活动,用好、用活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强对民办学校师德师风、规范办学、特色办学、内涵办学的正确引导;积极争取金融、国土、规划、税务等部门的政策支持,搭建社会办学的良好投资平台,筑巢引凤,引导有实力的社会力量兴资教育,引导现有举办者积极扩大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力争实现年度融资5亿元的目标。

四、重点打击。联合公安、民政、物价、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加大对非法办学、办园、向民办幼儿园乱收费、乱摊派等的执法力度。在进一步厘清执法程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上,加强法律宣讲、媒体和市民监督、违法惩处的力度,让非法办学、办园行为无处藏身。

五、分类指导。指导市民办教育协会根据“代表、协调、服务、维权、管理”的十字方针,积极开展民办教育科学理论与实践研究,探索行业管理的新思路、新办法,履行行业自律、协调维权等相关职责;督导市直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党支部结合自身特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扶持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开展党团工会组织建设;组织民办艺术类培训学校开展体育舞蹈比赛,民办文化类培训学校开展教学比武,民办幼儿园开展少儿文艺汇演;鼓励特色学校向贫困地区志愿送教,优秀学校为留守儿童开展爱心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