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岳阳市民办学校(园)年度办学情况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
岳市教通[2011]20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管理,提高民办教育办学水平,促进我市民办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评估原则指导意见的通知》(湘教发[2011]1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组织专家制定了《岳阳市民办学校(园)年度办学情况评估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予以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1、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