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岳阳市教育系统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2013-06-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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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市教办通〔201327

 

关于印发《岳阳市教育系统创建国家交通管理

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岳阳楼区教育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文局、南湖风景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相关民办学校,机关相关科室:

现将《岳阳市教育系统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621

  

 

岳阳市教育系统创建国家交通管理

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五创提质”总体部署,按照“四三六”工程建设和盛荣华市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力争2013年成功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的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工作任务分解,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的考核指标,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达到各项责任目标,为我市创交通管理模范城市顺利夺牌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岳阳市城区教育系统创建全国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德华任组长,局党组成员童卓君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民办教育科、办公室、岳阳楼区教育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文局、南湖风景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相关民办学校校长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童卓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方全胜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

(二)师生受教育率达到98%以上;

(三)师生交通安全法制常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

(四)师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明显提高,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率达到90%以上;

(五)校园内车辆停放有序;

(六)校车管理规范,事故率为0

(七)坚持开展责任路段的交通劝导;

(八)完成对学校周边交通警示标牌、减速带、网格线等交通安全设施的排查,并将排查结果上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学校幼儿园上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相关民办学校报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科),由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上报属地交警部门。

四、活动范围和工作职责

本次创建工作包括岳阳楼区,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各市直学校(幼儿园),市直相关民办学校。市教育局负责指导与协调直属学校(幼儿园)的创建工作;局民办教育科负责城区民办学校的创建工作;局办公室负责责任路段的劝导工作;城市“三区”教育行政部门全面负责所辖区域内中小学校的创建工作。

五、工作安排

根据我市交通创模工作统一部署,我市教育系统交通创模工作分为宣传发动、整体推进、自查总结、评比检查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430日至531日)。各相关区、市直各学校(幼儿园)、相关民办学校和责任科室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自的创建任务和责任人,启动相关创建活动。

(二)整体推进阶段(201361日至2014310日)。根据本区、本学校(幼儿园)、本科室制定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逐项抓落实,全面完成工作目标。

(三)自查总结阶段(2014311日至411日)。各相关区、市直各学校(幼儿园)、相关民办学校和责任科室根据创建任务进行自查,查找差距,并完成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四)评比检查阶段(2014414日至510日)。由市教育局创模领导小组牵头,对各相关区、市直各学校(幼儿园)、相关民办学校、责任科室的创模活动开展情况、取得的效果、资料整理情况采取实地查看、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检查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不落实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健全创建机构。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落实创建工作责任。

(二)认真履行职责。各相关区、学校(幼儿园)、相关民办学校、机关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按照创建工作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积极推进,狠抓落实,全面高质量完成创模工作任务。

(三)加强信息报送。请各相关区、学校(幼儿园)、相关民办学校、机关相关科室于930日前上报创建工作方案;2014411前将创模活动汇总材料装订成册,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