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岳阳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考核评价的通知(岳教体通〔2017〕109号)
来源:市教体局   2017-11-22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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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教文(体)局,市直相关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校园足球工作的管理和足球特色学校的建设,充分发挥其引领和示范作用,提高各地校园足球管理水平和工作成效,经研究,决定对我市2017年校园足球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间

考评时间:2017年11月22日至12月4日。

二、考评对象

国家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

三、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各校在校园足球组织领导与管理体系,师资设施保


障,教育教学和校内训练与竞赛活动开展及其实施效果等方面的

情况,重点考评师资场地、开课开训开赛、经费使用和校园足球活动开展情况。

四、考评方法

1.自评。11月22日至26日,由各国家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学校根据考评内容开展自查自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时对辖区内特色学校进行全面考评进行排名,并向市教育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和竞赛训练科报告考评结果(含自评报告、考核评价细则评分表、考评结果一览表和相关佐证材料)。

2.抽评。11月27日至12月4日,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对国家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学校进行实地评价,采取听、看、谈(听取校园足球工作情况汇报,查看文件档案和教学资料、场地设施和器材配备、教学训练及活动开展,与部分学生及教师座谈)等方式进行。

五、考评等次

对各地各校考核评价分别以百分制计算,评价结果分四个等次。评价总分≥95分为优秀,≥85分为良好≥60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价为不合格:

1.至考评时止,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开课、开训、开赛(校内)和校园足球文化建设工作无明显进展的;

2.自评结果报告和有关材料弄虚作假、严重失实的;

3.发生责任事故或有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4.挤占、挪用足球市级专项奖补经费的。

六、考评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作为市级奖补经费分配以及向省校足办呈报相关项目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和学校,将总结推广改革经验,针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应明确责任、限定时间整改。对工作滞后、限期整改仍未能达到目标要求的足球特色学校启动退出机制。

七、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考评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提交工作总结和考评结果。工作总结要侧重于各地是否及时出台校园足球的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切实解决政策不配套、不衔接、不落实的问题,切实解决机制不顺畅、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考评结果要客观反映工作现状,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

2.考评期间,要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工作纪律,简化接待,轻车简从,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3.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总结报告和考评结果一览表(见附件1、2)于11月26日前报市教育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和竞赛训练科。抽评时间和学校名单将与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后确定。

联系人:李缘;

电  话:8805909;邮  箱:9966172@qq.com

附件:1.2017年岳阳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考核评价细则

2.2017年岳阳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考核评价结果一览表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7年11月21日


关于开展2017年岳阳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考核评价的通知岳教体通(2017)10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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